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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路钢构:关于公司与汝阳县人民政府签订《二期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2020-11-03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0-114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汝阳县人民政府签订《二期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和基础性文件,具体合

作方式、合作项目另行商议和约定。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2、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履行对本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公司2017年7月28日与汝阳县人民政府签订了《钢构绿建及智能制造项目战略合作协议》。(详
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协议约定的生产基地建设已经全部完成并投产,鉴于双方

良好的契约关系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近日,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或“乙方”)与汝阳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再次签订了《绿色建筑产业
园(二期)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投

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合法原则,经友好协

商,绿色建筑产业园(二期)项目具体如下:
    1、建设内容:建设鸿路钢构集团中西部地区区域总部基地,研发、生产、加工、销售钢结构、

墙板等装配式建筑材料。

    2、投资规模:项目计划投资人民币 15 亿元。
       3、用地面积:约 500 亩,工业用地。
       4、取得方式:通过公开“招、拍、挂”方式取得本协议中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全额交纳土地出让金。

       5、土地交付:土地交付时,甲方道路通行至项目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处,供水、供电、供气等
主干管线铺设至园区规划接口处。规划接口后的铺设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6、建设周期: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在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后 12 个月内首期竣工并开始试生

产。
       7、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协调解决乙方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是继 2017 年 7 月 28 日与汝阳县人民政府签订了《钢构绿建及智能制造项目战

略合作协议》。(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后再次在汝阳扩大投资,是双方对前一
次合作的肯定,建成后汝阳基地将成为公司在中西部地区区域总部基地,重要的装配式建筑产业

基地,为公司装配式建筑业务的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四、重大风险提示
       以上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具体项目合作事宜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程序,
另行商议和约定。以上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对2020年度的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项目的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