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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路钢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2021-01-0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作为安徽鸿路钢结构(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路钢构”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鸿路钢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本次培训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培训工作

    (一)本次培训时间

    2020年12月28日,保荐机构培训小组对鸿路钢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等以及证券部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

    (二)本次培训的目的

    旨在通过本次培训学习,督促公司维持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
制制度;督导公司规范运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规范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行为等。

    (三)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方式

    本次培训的内容主要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培训方式包括现场、网
络等。

    (四)本次培训工作的机构及培训人员情况

    本期培训机构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牛海舟先生和持续督导
专员王健翔先生担任本期培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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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本次培训对象按规定参与、配合培训工作的情况

    本次培训中,培训对象能够积极认真地参与培训,较好地配合保荐机构实施
培训计划所安排的培训内容,使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良好效果。

    二、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要求,对鸿
路钢构进行了2020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全体参与培训人员均进行了认真深入地学
习并进行了交流沟通。

    通过本次培训,促进培训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
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
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鸿路钢构的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取得了良好效果。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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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牛海舟          梁化彬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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