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路钢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2021-01-0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作为安徽鸿路钢结构(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路钢构”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鸿路钢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本次培训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培训工作
(一)本次培训时间
2020年12月28日,保荐机构培训小组对鸿路钢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等以及证券部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
(二)本次培训的目的
旨在通过本次培训学习,督促公司维持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
制制度;督导公司规范运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规范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行为等。
(三)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方式
本次培训的内容主要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培训方式包括现场、网
络等。
(四)本次培训工作的机构及培训人员情况
本期培训机构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牛海舟先生和持续督导
专员王健翔先生担任本期培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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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培训对象按规定参与、配合培训工作的情况
本次培训中,培训对象能够积极认真地参与培训,较好地配合保荐机构实施
培训计划所安排的培训内容,使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良好效果。
二、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要求,对鸿
路钢构进行了2020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全体参与培训人员均进行了认真深入地学
习并进行了交流沟通。
通过本次培训,促进培训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
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
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鸿路钢构的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取得了良好效果。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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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牛海舟 梁化彬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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