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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路钢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9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1-038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
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
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
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
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
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公司将在编制 2021 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
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
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
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相关规定
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相关规定,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准确,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
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