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鸿路钢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二)2021-06-30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1-055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
公司湖北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收到与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甲方”)、中瑞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订的“新
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转运中心工程”材料采购合同共计 5 份,材料采购合同暂估
量共计 81510 吨,合同暂估价共计为 482,997,548.28 元人民币(包括钢板、40
万平方米钢筋和底模、钢板等);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条第(二)项中的有关规定,“合同金额 5 亿元人民币以上或钢结构加工量
50000 吨以上”的都在信息披露范围之内,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易对方介绍:
交易对方名称(一):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庄严
注册资本:叁拾贰亿伍仟叁佰万元整
主营业务: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等。
注册地址: 浙江省东阳市吴宁东路 65 号
成立时间:1998 年 4 月 3 日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天控股集团的核心产业集团,以房屋建筑、基础
设施建设、工程服务为主要经营业务,致力于成为行业质量诚信的标杆企业、建
筑产业现代化的领先企业、绿色建筑的示范企业,是中国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单位。
     2021 年至今公司与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发生交易额为 1.73 亿元。公司
与交易对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名称(二):中瑞物资有限公司(为甲方的集采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时杰
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主营业务:不带储存经营其他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机电设备及配
          件等。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 18 号蓝天商务中心 501 室
成立时间:2014 年 12 月 08 日
中瑞物资有限公司简介:
    中瑞物资有限公司是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是物资集中
供应服务的专业机构,以为集团公司和下辖子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和经
营管理提供高效招投标和物资交易服务为基础,努力拓展外部市场。
    2021年至今公司与中瑞物资有限公司共发生交易额为2.68亿元。公司与交易
对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项目介绍
项目名称: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转运中心工程
项目地点:湖北省鄂州市
项目金额:材料采购合同共计 5 份,材料采购暂估量共计 81510 吨,合同暂估价
共计为 482,997,548.28 元人民币(大写)肆亿捌仟贰佰玖拾玖万柒仟伍佰肆拾
捌元贰角捌分。
项目概况:按图纸制作为准。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482,997,548.28 元人民币(大写)肆亿捌仟贰佰玖拾玖万柒仟伍
佰肆拾捌元贰角捌分。
2、结算方式:综合单价作为合同的基准价,钢材价格随市场价调整。
3、付款方式:
 (1)付款流程:每次付款时由中瑞物资有限公司根据甲方的指令将本次应付款项
汇入湖北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湖北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以实际收款金
额作为收款额。
(2)预付款:20%材料预付款(预付款在每次提货时同比例冲抵货款)。
(3)进度款:在钢构件每次提货前甲方付清当批货款后发货。
4、合同履行期限:按现场施工进度供货。
5、合同的生效条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不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不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五、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项目的实施将对本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和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该项
目合同暂估价为 482,997,548.28 元,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
12,765,627,746.63 元,该项目合同金额约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
收入的 3.78%。
2、合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
形成依赖。
六、风险提示
1、合同的履行不存在法律法规、履约能力、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2、结算总价可能因为设计变更、工程决算等因素会有所变动。
3、工程进度可能因业主计划的调整会有所变动。
4、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