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2-028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530,777,158.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3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鸿路钢构 股票代码 00254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汪国胜 吕庆荣 办公地址 合肥市双凤工业区 合肥市双凤工业区 传真 0551-66391725 0551-66391725 电话 0551-66391405 0551-66391405 电子信箱 wangguosheng0731@163.com luqinrong0301@163.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随着公司各大生产基地陆续建成投产、智能化改造及信息化管理能力的不断深入,公司的钢结构产能及生产效率得到得 到有效提升,交货能力及成本成本控制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在钢结构制造等方面的竞争能力继续得到稳固和增强。公司主 营业务为钢结构制造销售业务为主、其他配套建材生产销售业务及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工程业务为辅的三大主营业务。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超高层建筑、公共建筑、商品房、商业中心、大型场馆、工业厂房、产业孵化器、桥梁、石化设备 支架等领域,为国家大力推广的节能环保的绿色建筑,可以有效地减少资源消耗、减少用工人数、减少建筑扬尘及提高建筑 材料的循环利用等,为“碳中和”“碳达峰”提供重要保障。 (三)经营模式 1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1、继续专注于钢结构的高端制造:钢结构制造业务可以充分发挥公司加工基地多、产能大、快速交货能力强、成本控 制好、信息化管理能力强等核心优势,对技术要求高、制造难度大、工期要求紧的加工类订单具备比较强的竞争优势及议价 能力,比如2021年承接的***快递物流基地、***石化项目、***超级工厂项目、***横琴总部大厦钢结构项目、***存储器基 地项目、***瑞庆时代项目、***电厂项目等,这类业务有周期短、回款快、毛利率稳定等特点。本报告期钢结构产量达到338.67 万吨,比上年同期增加35.15%。 随得生产及管理效率的提高,这类业务的盈利能力也会逐步提高。 2、开展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相关业务:随着国家“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政策的不断深入,技术领先的公司“高层装配式 钢结构建筑技术”得到政府相关部门及市场的认可,潜在的市场规模大。与普通的工程项目相比,有技术含量高、回款相对 有保障、利润相对稳定,成为公司发展的新兴业务市场。钢结构装配式建筑业务有生产及施工二大环节,其中生产环节的工 作量最大、用工人数多、管理难度高,生产的进度及质量决定了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施工进度和质量,为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的 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保障。随着我国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比率的不断提高,管理及技术要求更高的生产环节必将成为装配式建 筑产业快速发展的瓶颈,所以公司除自身承接一部分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工程以外,主要致力于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的 研发、钢结构产品的制造和销售,与大型总包企业协作推进钢结构装配式建筑业务。报告期中装配式建筑产品收入中很大一 部分属于装配式建筑业务中的制造业务。 3、钢结构相关的绿色建材制造销售业务同步发展:公司的钢结构配套产品有钢筋桁架楼承板、外墙保温装饰一体板、 冷弯薄壁型钢、门窗等绿色建材等,丰富产品线,提高竞争力。 公司自创建以来一直致力于管理上的变革创新,致力于提高管理效率、技术创新能力以及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推 进卓越工程,倡导一流主义、优化研发、制造、营销、施工、服务的每一个环节,并通过建立学习型组织,完善管理体系, 提高经营质量,不断打造钢结构绿色建筑的强势品牌。 公司的近期发展目标:一、稳步扩大公司的钢结构生产能力,争取2022年末达到500万吨的产能目标,为公司长期稳定 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二、继续强化公司的信息化管理,增强钢结构制造方面的成本及规模优势,不断丰富钢结构装配式 建筑的关联产品,提高协同效应,增加利润来源。三、全力推进生产线的智能化改造,利用工业互联技术有效打通智能设备 与公司信息化管理系统之间的连接,进一步提高信息化管理效率和智能设备的生产效率。四、继续加大公司在钢结构装配式 建筑等方面的技术研发力度,并利用领先技术优势抢占市场,为公司持续发展增加动力。努力把公司打造成为一个最具备竞 争力的生产研发基地,成为最值得信赖的最具竞争力钢结构及相关配套产品供应商。 (四)行业发展及市场地位 1、钢结构产业情况 (1)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带来显著增量 国家顶层政策设计在地方逐步落地,钢结构建筑渗透率仍处于上升过程中。按照国 家推进装配式建筑思路,以京津冀、 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为重点推进地区, 常住人口超过 300 万的其他城市为积极推进地区,其余城市为鼓励推进地区。 重点 推进地区及积极推进地区近期密集出台较多政策,支持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 我们认为公共建筑采用钢结构仍处 于早期阶段,随着政策逐步落地,钢结构需求将 迎来显著增量。 装配式建筑遵循建筑全生命周期的可持续性原则,强调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 理和智能化应用。通过工业化生产的优势提升效率和建筑品质,通过弹性化的设计满足需求变化,注重使用空间的可变性和 持续更新的可能性,延长建筑寿命,从而避免资源浪费,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实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装配式建筑 的优势有助于建立符合工业化标准要求的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体系,建造长寿命、高品质的绿色低碳公共建筑,推动现代 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可持续健康发展。 (2)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蓄势待发 近年来,国家连续发布了多项政策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2022年1月住建部印发了《“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指出 “十四五”期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 30%以上,打造一批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形成一批建筑机器人标志性产 品,培育一批智能建造和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强调:大力发展节能低 碳建筑。持续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加快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大力推进城镇既有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提升建筑节能低碳水平。逐步开展建筑能耗限额管理,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开展建筑领域低碳发展 绩效评估。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材,推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 《钢结构行业“十四五”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提出钢结构行业“十四五”期间发展目标:到2025年底,全国钢结构 用量达到1.4亿吨左右,占全国粗钢产量比例15%以上,钢结构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到2035年,我国钢结 构建筑应用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钢结构用量达到每年2.0亿吨以上,占粗钢产量25%以上,钢结构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 例逐步达到40%,基本实现钢结构智能建造。 2021年12月3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发布《关于规范高品质商品住宅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就高标准住 宅建设的实施标准、管控过程、组织保障等方面进行规范。如,最低品质要求为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采用装配式建筑且装 配率达到60%、设置太阳能光伏或光热系统;高品质住宅建设方案由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健康建筑、宜 居技术应用和管理模式六个部分组成。 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持以及有利市场环境的助推下,钢结构装配式建筑产业将迎来发展黄金期。 2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3)智能制造是钢结构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必经之路 近年来,我国人口生育率降低,老龄化社会逐渐到来。劳动密集型企业严重依赖人口红利,人口红利的消失使得低成本劳动 力成为稀缺资源,传统制造业正在面临人力成本日益提升的难题。因此,通过智能制造加快我国传统制造业的转型升级,推 动“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方向发展,将成为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必然选择。? ? 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工程院发表讲话,提出要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动产业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推动 制造业产业模式和企业形态根本性转变,以“鼎新”带动“革故”,以增量带动存量,促进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2021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70%的规模 以上制造业企业基本实现数字化网络化,建成500个以上引领行业发展的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制造业企业生产效率、产品良 品率、能源资源利用率等显著提升,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水平明显提升。 《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1版)》中提到:“针对建材行业细分领域多、工艺差别明显等特点,围绕水泥、 玻璃、陶瓷、玻璃纤维、混凝土、墙体材料、矿山等领域,制定工厂设计、工艺仿真、质量管控、仓储管理等智能工厂规范 或规程标准;制定基于 5G 的设备巡检、基于人工智能的缺陷检测、基于工业云的供应链协同、设备远程运维等指南标准”。 加快智能制造业的发展,是培育我国经济增长新动能的必由之路,是抢占未来经济和科技发展制高点的战略选择,对于 推动我国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我国制造业竞争新优势,实现制造强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2、市场竞争格局及行业地位 (1)钢结构行业定位 公司定位于钢结构专业制造企业,是目前国内最大的钢结构专业制造商,已经实现规模化、专业化生产格局,同时在公 司内部也形成了不同品种、规格型号的专业化分工协作生产,在重钢结构、装配式钢结构、桥梁钢结构等领域具有较强竞争 力。 (2)钢结构制造领域 公司聚焦于重钢结构、轻钢结构、桥梁钢结构、空间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等中、高端应用领域,由于技术门槛高、加工 难度大、产品质量及精度要求高,符合生产能力和资质要求的企业相对较少,市场竞争相对缓和,市场竞争取决于企业技术 与资金实力、规模、产品质量与品牌,产品毛利率较高。同时设备钢结构的领域也在不断延展,钢结构发展空间得到有效增 大。公司在行业内具备品牌技术和规模优势,对于质量要求高、工期要求短的规模大、难度高项目的承接,公司具有比较强 的竞争实力。 (2)钢结构绿建领域 国家在政策层面明确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主体是装配式建筑企业,设计院及研发机构做配套,要求实行EPC总承包模 式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建筑。EPC总承包模式对钢结构绿色建筑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有生产施工能力,更需要有技 术创新能力、规划设计能力、信息化综合管理能力等等,所以钢结构装配式建筑业务主要集中在几家钢结构龙头企业。 公司有领先的高层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技术体系、低层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体系等技术体系的协同效应更加增强了公司创新 产品的综合竞争实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减 总资产 19,576,162,146.42 16,207,311,756.83 20.79% 12,752,502,108.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270,787,365.75 5,977,977,175.92 21.63% 4,938,020,823.05 2021 年 2020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9 年 营业收入 19,514,809,939.10 13,450,925,914.72 45.08% 10,754,918,386.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50,114,464.01 799,087,359.52 43.93% 559,116,424.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857,246,288.84 607,782,800.12 41.04% 455,653,352.78 3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980,372.93 159,138,993.14 -226.92% 871,127,240.9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19 1.53 43.14% 1.0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10 1.53 37.25% 1.0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55% 15.01% 2.54% 11.96%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3,287,599,046.76 4,877,328,330.56 5,212,551,491.19 6,137,331,070.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2,215,738.20 318,906,973.91 322,894,035.14 326,097,716.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26,902,259.87 269,515,511.49 214,123,501.03 246,705,016.45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7,660,032.16 -309,012,201.70 165,101,454.50 229,590,406.43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 年度报告披露日 报告期末普 报告期末表决 日前一个月末 前一个月末表决 通股股东总 11,079 15,036 权恢复的优先 0 0 普通股股东总 权恢复的优先股 数 股股东总数 数 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境内自然 196,205,9 商晓波 36.97% 147,154,479 人 72 境内自然 57,367,20 邓烨芳 10.81% 质押 28,500,000 人 0 香港中央结 36,506,32 境外法人 6.88% 算有限公司 5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海富 通改革驱动 其他 1.52% 8,081,165 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嘉实价值 其他 1.35% 7,171,714 精选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 金 4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全国社保基 金一一六组 其他 1.30% 6,923,868 合 澳门金融管 理局-自有 境外法人 1.24% 6,595,836 资金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嘉实价值 驱动一年持 其他 1.06% 5,623,633 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 金 境内自然 商晓飞 1.02% 5,400,500 人 境内自然 邓滨锋 1.02% 5,400,000 人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商晓波、邓烨芳夫妇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邓滨锋为本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控股股东邓烨芳的弟弟;股东商晓飞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商晓波的姐姐。前述股东与其他股 行动的说明 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 不适用 况说明(如有)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1)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万元) 利率 第一年为 安徽鸿路 0.30%、第二年 钢结构(集 为 0.50%、第三 团)股份有 2020 年 10 月 09 2026 年 10 月 08 年为 1.00%、第 鸿路转债 128134 157,284.42 限公司可 日 日 四年为 1.50%、 转换公司 第五年为 债券 1.80%、第六年 为 2.00%。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告了《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 年付息公告》,根据《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 说明书》,报告期内付息为“鸿路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2020 年 10 月 9 日至 2021 兑付情况 年 10 月 8 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0.30%,本次付息每 10 张“鸿路转债”(合计面值 1,000.00 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 3.00 元(含税),除息日为:2021 年 10 月 11 日,付息日为:2021 年 10 月 11 日。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1年5月26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跟踪信用评级报告,公司2020年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度跟踪评级结 果为:“鸿路转债”信用等级维持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27日巨潮 资讯网公告。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 2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资产负债率 62.86% 63.12% -0.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85,724.63 60,778.28 41.04% EBITDA 全部债务比 16.44% 16.18% 0.26% 利息保障倍数 8.93 10.48 -14.79%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0.66 3.35 -80.30%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10.97 13.04 -15.87% 流动比率 1.54 1.44 6.94% 速动比率 0.66 0.68 -2.94% 三、重要事项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1、2020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8,800.00万元(含188,800.00万元万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2、2020年5月6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 3、2020年5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1044),公司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4、2020年8月17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5、2020年8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8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8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6、2020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 年11月2日上市。 6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7、2021年4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鸿路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10月15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4月15日)起至债券到期日(2026年10月8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8、2021年6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鸿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 “鸿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鸿路转债”转股价格为43.74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43.51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9、2021年9月28日,公司披露了《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付息公告》,根据《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付息为“鸿路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0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8日,本期 债券票面利率为0.30%,本次付息每10张“鸿路转债”(合计面值 1,000.00 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3.00元(含税)。 (二)关于单项计提应收款项相关事宜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单项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议案》,公司 工程类业务客户江苏宝通镍业有限公司已被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截止2020年5月31日, 公司对宝通公司的债权人应收账款原值为12,966.97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9,513.47万元,未计提3,453.50万元。因江苏宝 通的破产清算结果未定,公司对上述应收款项的回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2020年已对宝通公司应收账 款进行单项认定,公司已将剩余未计提的3,453.50万元进行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目前破产清算程序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公司将密切关注宝通公司清算进展情况,积极维护公司权益。经管理人认定该 债权公司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最终以法院裁定确认的为准。 (三)关于公司转让投资股权的事宜: 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转让股权的议案》,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系公司股权投资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合肥科技农商行1,799,578股,占合肥科技农商行总股份 0.099957%,该投资账面金额为100万元,公司决定向方爱东(中国居民)转让其持有的合肥科技农商行全部股权,股权转让 价格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12月31日合肥科技农商行审计报告每股净资产4.31元为转让价格, 协议股权转让总价为775.62万元人民币。转让成功后可以为公司带来775.62万元的转让价款,同时可获得675.62万元的转让 收益,对本期财务状况产生比较积极的影响。 (四)关于公司签订投资协议事宜: 1、报告期内,公司与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建色建筑产业园三期项目》投资补充协议书。(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 号:2021-003) 2、报告期内,公司与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政府{签订了《绿色装配式建筑材料产业园项目》投资协议书。(详见公司公告,公 告编号:2021-059) (五)关于股份减持相关事宜 报告期内,因“长盛创富资管-宁波银行-长盛创富-盛鸿1号特定资产管理计划”即将到期清算,由管理人自行减持清 算。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商晓波先生与邓烨芳女士、董事万胜平先生收到“长盛创富资管-宁波银行-长盛创富-盛 鸿1号特定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的通知:该资管计划于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5月17日期间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合计3,879,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