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和电气: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和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2015-04-24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5-016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
和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21日召开的董
事会二届二十三次会议及二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
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和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不
超过2亿元人民币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和购买抗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保
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银行结构性存款和短期保本型
理财产品投资的对象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
中规定的风险投资种类,同时授权公司资金管理部李丽仙女士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
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情况,公司董事会二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和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和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
额度增加至5亿元,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
适度进行抗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银
行结构性存款和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能获得稳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以及以前实际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和
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金额,拟用于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和购买短期保本型理
财产品的投资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
使用,且公司任一时点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和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5
亿元人民币)。
(三)投资方式:投资于安全性高、抗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结构
性存款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
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得涉及到《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所规定的风险投资。
(四)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
上述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风控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理财产品管理制
度》等相关法规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投资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和
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并由财务管理本部相
关人员定期将投资情况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汇报,同时,公司在每次进行银行结
构性存款和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前,需明确该购买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银行结构性存款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抗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
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类投资在市场波动的影响下,较难确保收益;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该类投资
的实际收益短期内难以量化预测和量化分析;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资金管理部李丽仙女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具体由财务管理本部相关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本部将及时分
析和跟踪银行结构性存款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
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抗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
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结构性存款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并向审计委员会和经营管理层出具书面审计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抗风险银行结
构性存款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抗风险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
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管理层已进行了充分的量化
预测,同时在具体决策时也将谨慎考量产品赎回的灵活度,以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
的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为前提。
(二)公司通过适度参与抗风险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资
金使用效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及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率将得到稳步提高。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和购买短期保
本型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在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并未发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和购买
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和购买短期保
本型理财产品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目前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正常运营
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品
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在期限内使用
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和购买短期保本
型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调整闲置流动资金进行
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益,创造资金的时间价值,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
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二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二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