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和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5-04-24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广东万
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
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二届
二十四次会议所审议《关于公司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佛山市宏图中宝电缆有
限公司 2015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与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201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会前收到了该等事项的相关材料,
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该等事项的专项报告,经审阅相关材料,现发表对该
等事项事前书面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预计日常关
联交易
长期以来,公司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农
商行”)在金融业务方面进行了广泛合作,成效显著。通过其资金结算平台,有
利于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了财务费用。顺德农商行作为
公司的关联法人,由顺德农商行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利用财务公司的平台,提高
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公司的发
展。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在关联
董事、关联股东回避情况下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公司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二届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
2、关于公司与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预计日常关
联交易
公司与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定价依据为参考市场价格,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
益。该关联交易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和议案审议表决的程序性方面符
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公司与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二届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
3、关于公司与佛山市宏图中宝电缆有限公司 2015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佛山市宏图中宝电缆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定价依据为参考市场价格,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该
关联交易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和议案审议表决的程序性方面符合关联
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公司与佛山市宏图中宝电缆有限公司
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二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4、关于公司与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定价依据为参考市场价格,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
易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和议案审议表决的程序性方面符合关联交易的
相关原则要求。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公司与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二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杨大行
王 玮
黄洪燕
201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