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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和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5-10-10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审查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佛山市和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公司与关联方佛山市和
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联交易有关的详尽资料和议案,我们认真审
阅和审议了所提供的议案和资料。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
司业务发展需求,有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的发展空间,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增
强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杨大行




          王玮




          黄洪燕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