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和电气:公司与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6-03-31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6-013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与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子公司2016年需要购
买固定收益类基金产品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中保本类的份额,预计2016年与嘉合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合基金”)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1、2016年3月30日,公司董事会三届三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
议通过了《关于与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6年3
月30日,三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度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关联董事卢楚隆先生、卢楚鹏
先生、卢宇聪先生均需回避表决;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关联股东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集团”)、卢础其先生、卢楚隆
先生、卢楚鹏先生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卢础其先生、卢楚隆先生和卢楚鹏先生(以下简称“卢氏三兄弟”)系广东
万和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合计直接持有万和集团85%的股权,叶远璋先生
直接持有万和集团15%的股权,卢氏三兄弟和叶远璋先生合计直接持有万和集团100%
的股权。自然人股东卢氏三兄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13,817.04万股,同时通过法人股
东万和集团间接持有公司14,305.50万股,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合计63.91%。自然人
股东叶远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425.50万股,通过法人股东万和集团间接持有公司
2,524.50万股,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合计11.25%。
(二)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2015年5月21日,公司向嘉合基金购买了人民币2亿元的短期理财产品,具体内
容详见2015年5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5-026)。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注册号:91310109312165242E
法定代表人:徐岱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成立日期:2014年7月30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738号1幢329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主营业务: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嘉合基金总资产为86,721,009.57元,所有者权益为
30,340,616.69元,营业收入为100,810,565.64元,净利润为-35,640,456.16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万和集团持有嘉合基金25%的股权,系其直接股东;同时,公司实
际控制人之一卢础其先生现担任嘉合基金董事职务,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卢宇
阳先生现担任嘉合基金监事职务。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规定,嘉合基金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嘉合基金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
履约能力,并能针对各项金融服务和产品制定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和内控制度,保障
了公司在资金和利益方面的安全,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以及子公司2016年需要购买固定收益类基金产品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中保
本类的份额,预计2016年与嘉合基金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公司与嘉合基金按照商业化、市场经济化的原则进行业
务往来。
双方的定价原则主要是:按照市场公平价格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嘉合基金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所需,可
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2、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
价格公允。
3、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同时不
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与嘉合基金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均采用市场方
式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与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度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三届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嘉合基金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因正常
的业务需要而进行的,并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与嘉合基金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未违反《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三届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三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