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和电气:三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的公告2016-08-23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6-026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四次监事会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
件方式向全体监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黄惠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全部议
案,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2016 半年度报告>
及<2016 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6 半年度
报告》和《2016 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2016 半 年 度 报 告 》 详 见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6 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6-027)
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
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2016 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3,079,422.99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53,412,458.09 元,扣除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向全体
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 110,000,000 元后,2016 年半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
润为 456,491,881.08 元。
鉴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盈利状况良好,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
成长的经营成果,同时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提出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如下:拟以公司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440,000,000 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现金派发股利 5 元(含税),共计 220,000,000 元;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我们认为董事会提议的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分红政策及
《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其分配的时机符合现金流规划,满足分红条
件和有关最低分红比例的规定,符合分红决策程序的要求,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
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我们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和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在符合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公
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在期限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
银行结构性存款和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创
造资金的时间价值,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和
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8)详见信息披露媒体: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信息披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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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三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