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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和电气: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6-09-14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6-032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电气”或“公司”)201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40,00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5.0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
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
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9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9
月 23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9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03        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
              2        01*****687               卢础其
              3        01*****184               卢楚隆
              4        01*****997               叶远璋
              5        01*****309               卢楚鹏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 9 月 13 日至登记日: 2016 年
9 月 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 13 号
    咨询联系人:卢宇阳    李小霞
    咨询电话:0757-28382828
    传真电话:0757-23814788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