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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和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10-26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
电气”)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以下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为进一步细化公司会计核算,更加真实的反映专柜支出的使用情况,
公司需要对“长期待摊费用——专柜支出”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议案表决程序
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王    玮




                   邹时智




                   何夏蓓




                                                     2016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