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和电气: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7-04-20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
司2016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万
和电气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万和电气配件有限公司、中山万和电器有限公司、
合肥万和电气有限公司、万和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广东万和热能科技有限公
司、广东梅赛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万和净水设备有限公司和Vanston Inc.,纳
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单
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
项包括: 治理机构、内部审计、财务管理、投资决策、人力资源、关联交易、生
产管理、销售管理、采购管理、对外担保和信息披露控制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
领域主要包括财务管理、投资决策、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方面。
1、治理机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的法律法
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架构,确保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①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负责,
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
责,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③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
为及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及检查,并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④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业委员会。战略与发展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审计
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
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
核。以上四个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⑤公司经营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通过指挥、协调、管
理、监督各控股子公司和职能部门行使经营管理权利,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
各控股子公司和职能部门实施具体生产经营业务,管理公司日常事务。
2、内部审计
公司设置了专门的内部审计部门,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行使内部审计监督
职能,负责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进行独立的审计监督。公
司内部审计部门在公司董事会的监督与指导下,定期与不定期地对职能部门及子
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及其他业务进行审计和例行检查,控制和防范风险,其审计
活动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
3、财务管理
公司根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有关规
定,建立了规范、完整的财务管理控制制度以及相关的操作规程。公司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业务性质和特点,制定了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会
计核算体系健全。公司还通过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对货币资金、采购与付款、销
售与收款、固定资产、存货等建立了严格的内部审批程序,规定了相应的审批权
限,并实施有效控制管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的具体情况。
4、投资决策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对外投资的决策、审批、实
施、管理和处置等程序。公司战略投资部负责组织对内、对外投资,完成项目调
研、论证、评估、立项、商务谈判和方案设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在每次重大投
资前都先行对拟投资对象进行尽职调查审计,了解拟投资对象的财务状况、业务
经营情况、盈利能力和存在风险并提出尽职调查报告。此外内部审计部门还每季
度开展投资等重大交易情况检查,以便对公司投资的真实、合规情况进行评价并
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5、人力资源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审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方案和考核标准,直接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已建立企业组织与人力资
源管理制度,对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员工聘用、试用、任免、调岗、解职、
交接、奖惩等事项进行明确规定,确保相关人员能够胜任岗位工作;制定并实施
人才培养方案,以确保管理层和全体员工能够有效履行职责;公司现有人力资源
政策基本能够保证人力资源的稳定和公司各部门对人力资源的需求。
6、关联交易
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公司现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股东
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和关联人回
避表决程序。公司随时获取关联人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关联人名单;在所有的关
联交易中,采取公开市场化原则,合理确认、记录关联交易。内部审计部门每季
度开展关联交易等重大交易情况检查,对关联交易的真实、合规情况进行专项审
计并将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7、生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各车间的各项管理制度、生产设备的各项管理制度、各车间的安
全管理制度、质量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等,明确不同生产岗位职责权限,制定车
间标准生产流程和安全、环保制度,对生产计划的制定、下达和安排做了明确规
定,确保生产的有序进行。报告期内,公司生产人员能够严格按照以上制度规定
进行生产活动,控制措施能被有效地执行。
8、销售管理
公司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针对销售部门,公司在年初下达各区域详细的
销售任务、销售回款、费用预算、资本支出、人员核定、绩效考核等管理指标,
各指标一经下达,除出现特殊情况外年度内不能调整,并且明确了计划制定、客
户开发与管理、合同管理、价格管理、发货管理、收款、客户评价等销售各环节
审查审核程序,明确了各销售岗位职责权限,有效防范了销售风险及票据欺诈。
建立价格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和评价销售过程中的薄弱环节,确保销售目标的实
现。
9、采购管理
公司按照采购供应管理制度要求,对采购管理进行规范和控制,涵盖了请购、
审批、比价、购买、验收、付款、供应商评价等环节,明确各岗位责任、权限,
确保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机、电、仪设备采购中,充分考虑生产使用单位的意见,
坚持“货比三家”,建立健全供货商监管机制,在提高专业水平的基础上,加强
对外技术交流,充分搜集市场信息,了解市场行情,掌握产量、设备和原料的主
要生产指标及采购时机,有效降低了采购风险。
10、对外担保
对于对外担保的管理,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对公司发生对外
担保行为时的担保对象、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安全措施、信息披露等方面作了
详细规定。自上市以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向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
企业和非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公司未对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11、信息披露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律法规,制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信息
披露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证
券与对外投资部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
下,统一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公平地对待所有股东,确保公司
所有股东能够有平等的机会获得公司信息,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
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
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
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缺陷认定的定量判断标准如下:
缺陷分类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净利润潜在错报
错报金额≥合并报表资产 错报金额≥合并报表营业收 错报金额≥合并报表净利润的
重大缺陷
总额的 0.5% 入的 0.5% 5%,且超过 500 万元
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 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 0.3%≤ 合并报表净利润的 3%≤错报金额
重要缺陷 0.3%≤错报金额<合并报 错报金额<合并报表营业收 <合并报表净利润的 5%,且 300
表资产总额的 0.5% 入的 0.5% 万元<错报金额≤500 万元
一般缺陷 非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即为一般缺陷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①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
目标。出现下列特征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A、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B、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
未能发现该错报;
C、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D、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②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
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以下特征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③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
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缺陷分类 认定标准
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 500 万元及以上
重要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500 万元
一般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 10 万元(含 10 万元)-100 万元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①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A、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B、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500万元以上的处罚;
C、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D、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E、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F、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②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A、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B、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C、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D、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E、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③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A、公司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B、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C、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D、公司存在其他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