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和电气: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17-04-20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7-013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于2017
年4月19日召开董事会三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万
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广会审字[2017]G17000220010号),
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1,399,189.08元,计提法
定盈余公积金23,139,918.9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53,412,458.09元,扣除
于2016年5月27日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110,000,000元和2016年9月23日向
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220,000,000元后,2016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331,671,728.26元。
鉴于公司近年来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
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
提 出 2016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如 下 : 拟 以 公 司 截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总 股 本
44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30元(含税),共计
321,200,000元;不转增;不送红股。
二、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说明
1、董事会三届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2、提议人:公司董事会
3、确定该现金分红方案的理由:鉴于公司近年来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
良好的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
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
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公司《2015-2017
年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4、公司2016年度货币资金为1,208,490,021.58元,现金流非常充裕,上述
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5、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在未来12个
月内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公司《2015-2017年分红回
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并有效地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经核查,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信
息披露媒体: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
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三届十二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三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