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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和电气: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9-09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7-033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董事会三
届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9月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24日15:00—2017年9月25日15:00;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25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15:00至2017年9月25日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9月20日(星期三),于2017年9月20日下
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代理人不
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1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拟投资参股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采用累积投票制,已经公司董事会三届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
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
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关于拟投资参股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
   1.00                                                              √
                伙)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须在2017年9月22日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注意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传真时间
为准。
       2、登记时间:2017年9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传真
电话:0757-23814788。信函请寄以下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
中路13号证券与对外投资部。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13号证券与对外投资
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
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13号证券与对外
投资部
    2、会议联系电话:0757-28382828
    3、会议联系传真:0757-23814788
    4、会议联系电子邮箱:vw@vanward.com
    5、联系人:卢宇凡、李小霞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公司按照相关
规定本次大会不派发礼品及补贴。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
参会。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三届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43”,投票简称:“万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
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
       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序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拟投资参股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议
 1
        案》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
       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