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和电气: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9-26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7-037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24日15:00—2017年9月25日15:00;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25日上
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15:00—2017年9月25
日15:00。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
13号公司总部大楼一楼一号会议室
3、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远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
代理人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31,373,1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
股份的75.3121%。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8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31,251,5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5.284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21,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276%。
2、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议案逐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参股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1,252,9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637%;反对1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9,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80.6063%;反对12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393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董龙芳律师、邓鑫上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