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和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3-31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
的独立董事,经审阅公司董事会三届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所有文件,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1、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就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
程、审批流程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
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关于签署《售后服务战略合作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不
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公司签署《售后服务战略合作协议书》暨关联交易
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之签字页)
王 玮
何夏蓓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