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和电气: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7-05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8-034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
案一致;
2、本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
未超过两个月。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8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40,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
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440,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572,000,000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7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7
月 12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7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
方式处理 A 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
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24 广东硕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 01*****687 卢础其
3 01*****184 卢楚隆
4 08*****303 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
5 01*****309 卢楚鹏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18 年 6 月 29 日至登记日 2018 年 7 月
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8 年 7 月 12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66,722,250 15.1641% 20,016,675 86,738,925 15.1641%
高管锁定股 66,722,250 15.1641% 20,016,675 86,738,925 15.164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73,277,750 84.8359% 111,983,325 485,261,075 84.8359%
三、总股本 440,000,000 100.0000% 132,000,000 572,000,000 100.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572,000,000 股摊薄计算,2017 年年度每
股净收益为 0.7227 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 13 号
咨询机构:证券与对外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卢宇凡 李小霞
咨询电话:0757-28382828
传真电话:0757-23814788
九、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三届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经与会董事和股东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