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和电气: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徐言生)2021-04-29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
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
制度》等有关规定,在 2020 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
席了相关会议,并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相应的事前认可意见。
现将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 2020 年度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连
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 1 次;
3、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
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
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
履行职责,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列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
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2020 年 4 月 29 日,就董事会四届八次会议所涉及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度
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9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
意见;关于 2020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0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8 月 21 日,就董事会四届十一次会议所涉及的关于公司 2020 年
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三、进行公司现场考察的情况
本人积极通过现场考察、电话、会谈等多种方式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有效沟
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财务
状况等相关事项,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咨询、建议及意见。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
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有效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与发展管理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0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对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培育事项提出建议;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充分了解、认真
审议,并对其开展进程进行关注和有效监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自身的专业知
识,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有关事项提出合理建议,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其他工作
1、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最新
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提高自身履
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
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2、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本人也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
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为投
资者了解公司情况提供良好的信息渠道。
3、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
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以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参考意见和建议,使董
事会决策更加切实可行,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
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六、其他工作
1、未发生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或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
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徐言生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