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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和电气: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何夏蓓)2021-04-29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2020 年度,本人作为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万和电气”)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职的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 2020 年度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连
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 1 次;
    3、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
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
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
履行职责,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列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
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2020 年 4 月 29 日,就董事会四届八次会议所涉及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度
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9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
意见;关于 2020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0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8 月 21 日,就董事会四届十一次会议所涉及的关于公司 2020 年
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会员,根据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
定积极开展工作,并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主持召开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审
议公司审计监察部提交的审计报告、审计工作总结等,分析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
督促并检查公司日常的审计工作情况,督促和指导审计监察部对公司财务管理运
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提醒公司关注有关经营事项。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除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和参加股东大会以外,还不定期到
公司现场检查,查询相关资料,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同时本人还
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
联系,公司也及时向本人汇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
理、关联交易和信息披露等情况,本人可以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随时掌
握公司经营动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为了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
习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等部门组织培训的相关材料,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
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加强对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2、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3、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监督:保持与管理层的及时沟通,深入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
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内部日常经营情况
并及时获取相关外部信息,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督促公司修订及新
制订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或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将不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认
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全面提高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督促
公司加强管理,提升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何夏蓓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