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和电气: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30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
气”)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制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策程
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公司管理制
度执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的表决程序、公允性、合
法性、合规性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权益及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1 四届八次监事会会议 2021 年 4 月 14 日 1、《关于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2、《<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3、《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 四届九次监事会会议 2021 年 4 月 28 日 6、《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8、《关于 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 2021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0、《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2023 年分红回报规划》
1、《<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 四届十次监事会会议 2021 年 8 月 27 日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 四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 2021 年 10 月 26 日 1、《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列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参加了公司股东大会 2 次,列席参加了公司
董事会会议 7 次。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
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未发现违规操作行
为。
二、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
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2021 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认为:报告期
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
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行为。
2、财务检查情况
监事会对 2021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
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
好,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3、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
(1)2021 年 4 月 14 日,监事会列席了董事会四届十四次会议,审查了《关
于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1 年 4 月 28 日,监事会列席了董事会四届十五次会议,审查了《关
于 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
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交
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
会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
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
既有的内控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能有效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运行,保
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公司出具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合理、有效。
5、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
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6、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内幕信息及知情人员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
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
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定
期报告披露期间,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
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以及其他重大事项
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
信息交易公司股票;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相关管理制度,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
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7、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 2022 年工作计划
2022 年度,监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充分
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督
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
2、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及时
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3、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
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式,不断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之签字页)
监事会主席:黄惠光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