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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和电气: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9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
        气”)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制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策程
        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公司管理制
        度执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的表决程序、公允性、合
        法性、合规性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权益及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     四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    2022 年 4 月 29 日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关于 2022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     四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    2022 年 6 月 16 日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     五届一次监事会会议      2022 年 7 月 5 日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     五届二次监事会会议      2022 年 8 月 24 日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5     五届三次监事会会议      2022 年 10 月 28 日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列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参加了公司股东大会 2 次,列席参加了公司
董事会会议 10 次。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
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未发现违规操作
行为。


二、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
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2022 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认为:报告期
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
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行为。
2、财务检查情况
    监事会对 2022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
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
好,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3、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
    (1)2022 年 4 月 29 日,监事会列席了董事会四届二十次会议,审查了《关
于 2022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
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交
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等
情形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且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公司管理层。公
司 2022 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5、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
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满足公司实际管理需求,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与稳健发展。《2022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
况。
6、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
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7、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收购、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严格按照决策权限进行
审批,未有发生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8、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内幕信息及知情人员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
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
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未
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股票;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相关管理制
度,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9、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 2023 年工作计划
    2023 年度,监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充分
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进一步完善运作机制,围绕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提升,在
监督力度、监督范围、监督方式等方面不断探索,提高监督效率;
    2、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监事会履职能力,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
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持续学习财务、审计、内控等相关法律法规;
    3、加强与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重点围绕公司依法运作、财务
情况、关联交易和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检查和监督,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
效贯彻执行;
    4、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
序的合法合规性,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
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并健康发展。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之签字页)




监事会主席:黄平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