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联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1-08
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13-002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于 2013 年 1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12 月
27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
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胡敏先生主持,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竞买资产的议案》。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张和业务的拓展,为了更好的吸引人才,增强企业的研发
能力,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参与南京大陆中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拍卖,作为公司研发中心基地使用。
拍卖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1、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庄排路89号房产:总面积21884.34平方米,其中有证
面积20972.42平方米;
2、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庄排路8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28842.1平方米,出
让工业用地;
3、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
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
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和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意见,同意本次竞拍事项。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担保方式为纯信用,
主要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
定。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胡敏先生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范
围内的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
由本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