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新联电子201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 查,现将核查情况向贵所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9号《关于核准南京新联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11年1月25日,采取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3.80元,共募集资金709,800,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40,404,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69,396,000.00元。上述款项于2011年1 月28日由主承销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营 业部开设的银行账户(账号:76490188000298615)。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已对新联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 验字(2011)003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1 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投入总额为 8,504.94 万元,其中根据新联电 子 2011 年 2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149.97 万元置换了截至 2011 年 2 月 22 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江苏天衡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 (2)根据新联电子2011年7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运用 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 个月,从2011年7月27日至2012年1月26日止。2012年1月12日,公司将上述5,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根据新联电子 2012 年 2 月 1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 运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000 万元。 (4)截至201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73,352,846.41元 (含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并扣减手续费)。 3、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制度。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类型 存储金额 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76490188000298615 专户活期存款 335.28 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76490181000975086 定期存款 20,000.00 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76490181001003613 定期存款 1,000.00 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76490181001011573 定期存款 1,000.00 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76490181001011655 定期存款 2,000.00 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76490181001011737 定期存款 13,000.00 合 计 37,335.28 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存款利息收入6,784.3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结余30,550.91万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 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南京 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 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1年2月25日,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营 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 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 的主要内容已经公告披露。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1年11月29日,公司收到华泰联合《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函》。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353号、证监许可[2011]1354号文核准,华泰证券 与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进行整合,华泰证券不再从事证券保荐与承销等投 资银行业务,相关业务、资产和人员由华泰联合证券承接。根据相关规定,华泰 联合证券接替华泰证券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职责。公司与中国光 大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华泰证券、华泰联合签署了《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 (三)201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6,939.6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733.7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238.7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 截至期 项目可 已变 末投资 是否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本年度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更项 本年度投入 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达到 承诺投资 投资总 累计投入 实现的 否发生 资金投向 目(含 金额 (%)(3) 用状态日期 预计 总额 额(1) 金额(2) 效益 重大变 部分 = 效益 化 变更) (2)/(1) 承诺投资项目 电能信息采集产品研发生产基地 电能信息采集产品研 否 21,126 21,126 7,733.78 16,238.72 76.87% 2012 年 10 月 31 日 669.67 达到 否 发生产基地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1,126 21,126 7,733.78 16,238.72 - - 669.67 - -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16,000 16,000. 16,000. 16,0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6,000 16,000. 16,000. 16,000. - - - - - 合计 - 37,126 37,126 23,733.78 32,238.72 - - 669.6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未发生重大变化 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超募资金共计 45,813.6 万元。2011 年 7 月 27 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 万元,2012 年 1 月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12 日归还 5,000.00 万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12 年一季度用于永久性补充 及使用进展情况 流动资金 16,000.00 万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13 年 1 月使用 9,600 万 元购买南京大陆中电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目前剩余超募资金 20,213.6 万元尚未确定用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2011 年 3 月 8 日置换 41,499,694.66 元。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 2011 年 7 月 2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运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总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从 2011 年 7 月 27 日至 2012 年 1 月 26 日止。2012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年 1 月 12 日,公司将上述 5,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公司承诺按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目前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 情况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注: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项目已投入运转,本期收益为 669.67 万元,已达到预期收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2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2年度,公司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二、保荐机构主要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通过相关资料审阅、现场检查、沟通访谈等多种方式对新联电子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 包括: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2012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出具的《关于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 度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13】00024号)、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 关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公司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出具的银行对账单等资料;现场 检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与公司相关高管、财务、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聘任 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相关人员沟通交流。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新联电子201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 保荐机构对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披露的201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高元 沙伟 保荐机构(盖章):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3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