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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联电子: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05-15  

						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13-031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30
    2、股权登记日:2013 年 5 月 9 日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敏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8 人,代表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2107.4

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72.0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2107.4 万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结论性意见: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和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