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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联电子: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4-05-07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名称: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高元                              联系电话:025-84457777

  保荐代表人姓名:沙伟                              联系电话:025-8445777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5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3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5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5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3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因国网公司统一招标集中度提高、产品销售价
                                                      格下降等因素的影响,预计公司 2013 年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认真做好国网公司、网省
                                                      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终端产品的招投标工作,进一步
                                                      扩大产品的市场覆盖面,提高市场占有率;加快新
                                                      业务的拓展和新产品的开发,争取尽快形成新的利
                                                      润增长点;加强技术创新,优化产品设计,提高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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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品品质,降低生产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竞
                                               争力。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3 年 12 月 27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面内容介绍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
 3.“三会”运作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
 6.关联交易                                    -                                 -
 7.对外担保                                    -                                 -
 8.收购、出售资产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                                 -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                                 -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                                 -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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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敏、控股股东创业园公司承
 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其他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
                                                   是                                  -
 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还承
 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并且上述半年期限届满后的一年内转让的公司
 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                                -
  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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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高元




                               沙伟                                年        月      日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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