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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联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10-11  

						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14-042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 2014 年 10 月 9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14 年 9 月 29 日以电话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
实际参加董事 9 名,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胡敏先生主持,经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
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韩孟邻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韩孟邻先生
因已在公司连续任职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
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李云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
意李云彬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聘任为独立董事后,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上述任职任期均与本
届董事会相同。(李云彬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以及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
发表的独立意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14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作适应性修订。本次对《公司
章程》的修订待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
事宜。
    《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公司章程》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拟定于2014年10月27日下午14: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登载于《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十日
附件:


                            李云彬先生简历


    李云彬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
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江苏省注册咨询专家,中共党员。
曾担任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分管技术支持、业务质量控制和培训等工作。现
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江苏分所副所长兼技术负责人。


    李云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李云彬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