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联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4-10-29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股权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
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
况。交易价格是基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江苏
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交易价格合理。本次交易符合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江苏瑞特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股权, 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
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中关于上市公司超募资
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0122.84 万元支付收购江苏瑞特电
子设备有限公司 65.5178%股权。




                                     独立董事:顾自立、张阳、李云彬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