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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联电子: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2015-02-10  

						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15-007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联电子”)于2015
年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
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闲置
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用于投资理财的自有闲置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拟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期限短的投资理财,包括银行
或其它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以及固定收益类债券和国债逆回购
等投资品种。
    公司不直接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也不投
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
产品。公司拟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
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范畴。
    (4)授权期限: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之内有效。
    (5)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
    (6)本投资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7)本投资理财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及其子公司拟投资理财的对象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
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防范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投资理财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
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
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
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
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及其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
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
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低风险短期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对
公司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
安全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投资品
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
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
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
超过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