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联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2-10
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15-004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15 年 2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 月 28 日以电话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
参加董事 9 名,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胡敏先生主持,经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相关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
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股
权转让的议案》。
《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
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南京新联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联能
源”)向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期限一年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褚云先生为新联能源董事长,因此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褚云先生回避
了表决。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