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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联电子: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5-04-02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4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
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4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14年3月2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2014年4月1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14年8月13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2014年10月2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股权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14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
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事
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具体监督情况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证劵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和列席董事会,对公
司2014年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
制度,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
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对201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认
为该报告符合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
况。
    4、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所需,遵循了市场原则,交易
客观、公正、公平,不存在内幕交易,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
司无重大关联交易行为。
    5、对外担保情况
    通过对公司2014年度发生的对外担保的监督、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公
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除子公司以外的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等
提供担保,对子公司的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6、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及资产运行状态,进行了相应的资产收购、出
售等处置行为。经审查,监事会认为,2014年度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程序合法,
交易价格合理,无内幕交易,未损害股东权益,亦未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7、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8、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制度》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工作,有
效地防止了内幕交易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没有发生相关
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情况。
    9、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
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201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诚信勤勉地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赋予监事会的各项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
监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各
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而努力工作。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