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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联电子: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5-07-21  

						证劵代码:002546             证劵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15-037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股票连续二个
交易日(2015年7月17日、7月20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情况,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会和管理层
核实,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1、2015年7月16日,公司刊登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

公告,披露了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内容,该事项处于正常推进中,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2015年7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增持及董监高不减持公司股份的
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胡敏先生基于
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承诺自2015年7月16日起六个月内,通过合理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金额不少于 2,900 万元人民币,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
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致承诺自2015
年7月16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3、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
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本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情形。
       2、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风险已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第三节 第七点”中予以说明,具体详见2015年7月16日刊登于巨
潮资讯网的《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3、公司于2015年4月25日披露的《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对公司2015
年1-6月经营业绩进行了预计: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332.02万元至7,213.9万元,变动幅度为-15%至1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2015
年半年度经营业绩预测情况没有发生变化。
       4、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
资。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