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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联电子: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5-08-04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15-041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
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新联电子                     股票代码                   00254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朱忠明                                     王燕
电话                               025-83699366                              025-83699366
传真                               025-87153628                               025-87153628
电子信箱                           zzm@njxldz.com                             wyxldz@163.com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27,978,110.49              250,307,881.62                   31.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3,264,732.25               62,729,575.39                    0.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54,603,716.03               54,209,056.96                    0.73%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5,812,399.98             -22,683,310.94                   30.2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51                      0.249                     0.8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51                      0.249                     0.8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73%                      5.06%                    -0.33%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672,666,546.00           1,741,337,871.57                   -3.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305,212,196.92           1,317,547,464.67                   -0.94%


(2)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4,76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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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普通股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
                                                   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南京新联创业
             境内非国有法
园管理有限公                         49.10%     123,732,000                            0
             人
司
胡敏           境内自然人             6.00%      15,120,000                    11,340,000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国
投瑞银锐意改
             其他                     1.76%       4,430,641                            0
革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金放生         境内自然人             1.69%       4,270,000                     3,202,500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大数据 其他                     1.59%       4,004,876                            0
1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褚云           境内自然人             1.01%       2,551,500                     1,913,625
融通新蓝筹证
             其他                     0.99%       2,500,000                            0
券投资基金
李明元         境内自然人             0.94%       2,358,500                            0
华夏资本-工
商银行-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 其他                     0.68%       1,716,899                            0
有限公司私人
银行部
莫海           境内自然人             0.68%       1,704,500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胡敏为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金放生为南京新联创业园管
的说明                     理有限公司董事,褚云为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无
明(如有)


(3)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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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是中国经济面临挑战的一年,也是电力改革破题的一年。作为电力行业的一员,报告期内,公
司秉承“稳中求进、健康发展”的基调,围绕年度制定的重点工作计划,认真扎实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继
续加大对新产品和优势产品的开发和销售,强化内部管理和成本费用控制,积极关注行业政策走向,寻找
市场发展机遇。
    (一)公司加强营销体系建设,加大对重点客户的跟踪力度,积极主动服务客户,努力延伸产品使用
服务,挖掘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客户创造价值,提高客户满意度,巩固了用电信息采集业务的市场优势和
品牌优势。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组织的2015年第一次集中招标采购中,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类产品的中标金
额为1.87亿元,名列第一;能效管理业务上,公司积极参与江苏省电力需求响应工作,承接了1100多家客
户公共楼宇中央空调主机调控系统建设;公司“新联”商标被评为江苏省著名商标。
    (二)公司始终坚持技术研发与市场接轨,本着“生产一代、研发一代”的递延式研发战略,以市场为
导向,跟踪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加大科研投入,加大新产品的开发和老产品的优化升级,同时公司紧紧围
绕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加强人才管理,完善技术创新运行机制,形成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的技术人才队伍,着
力提升企业创新驱动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申请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外观专利1项。研发创新
成为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证。
    (三)公司不断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作流程和制度,提高管理效率与业务绩效;完善财务全面预算
管理,加强执行过程控制和关键部位审计;加强供应商管理和生产工艺改进,开展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保
证产品质量的可控性和稳定性;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高团队意识,增强员工凝聚力,促进组织核心竞争
力的提升。

    (四)2015年6月17日,公司发布了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停牌公告。今年国家加快推进电力体制的
深化改革,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推动智能电网和能源互联网的建设,进而促进电能服务行业的发展。
为了紧紧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公司结合自身的技术优势、成本优势和资源积累,决定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
建设智能用电云服务项目,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采用“互联网+”创新商业模式,为客户提供用
电监测、运维与节能改造服务等综合服务,实现公司从智能配用电设备及系统供应商向电能综合服务商的
转型升级,拓宽公司业务范围,增加公司盈利增长点,使公司跃上新的发展阶段。2015年7月16日,公司
披露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并申请于2015年7月16日开市起复牌。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总体良好,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2,797.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03%,利
润总额 7,632.9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26.47万元,比上年同期
上升0.85%。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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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敏

                                                                     二○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