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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联电子: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6-02-25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顾自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规定,在 2015 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的运作情
况,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1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参加会议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六次和股东大会两次,本人因个人原因
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离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本人 2015
年出席了任期内所召开的两次董事会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情
况;本人对任期内的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
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 年,本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独
立、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
    1、2015 年 2 月 7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2、2015 年 3 月 31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
立意见》、《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关于公司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关
于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
规划>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
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2015 年度,除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外,本人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考
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外投资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等,分享自己在熟知的专业领域和工作中的经验,并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管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
的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15年度,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本人首先对所提供的议
案材料认真进行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咨询,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
观性,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投资者
的知情权,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
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3、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
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
权益的能力。
    五、履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
员会委员,2015 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
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认真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就公
司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
运作,健全公司内控管理。
    六、对公司的建议
    希望公司能在原有优势领域继续发扬优势,加快推进新领域智能用电云服务
项目的实施,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地向前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股东。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 2015 年度工
作的配合和大力支持。




                                       独立董事:顾自立
                                        2016 年 2 月 24 日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规定,在 2015 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的运作情
况,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1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参加会议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六次,本人全部出席,无缺席和委托其
他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本人对提交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了赞
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15 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 年,本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独
立、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
    1、2015 年 2 月 7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2、2015 年 3 月 31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
立意见》、《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关于公司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关
于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
规划>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
见》。
    3、2015 年 7 月 15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 关
于剩余超募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关于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4、2015 年 7 月 31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
见》、《关于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2015 年度,除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外,本人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考
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董事会决议执
行情况等,分享自己在熟知的专业领域和工作中的经验,并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
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
握公司的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15年度,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本人首先对所提供的议
案材料认真进行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咨询,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
观性,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投资者
的知情权,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
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3、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
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
权益的能力。
    五、履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15 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认真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利用自
身的专业知识,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
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管理。
    六、对公司的建议
    希望公司能在原有优势领域继续发扬优势,加快推进新领域智能用电云服务
项目的实施,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地向前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股东。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 2015 年度工
作的配合和大力支持。




                                                   独立董事:张阳
                                                  2016 年 2 月 24 日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云彬)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规定,在 2015 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的运作情
况,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1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参加会议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六次,本人全部出席,无缺席和委托其
他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本人对提交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了赞
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15 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和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 年,本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独
立、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
    1、2015 年 2 月 7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2、2015 年 3 月 31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
立意见》、《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关于公司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关
于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
规划>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
见》。
    3、2015 年 7 月 15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 关
于剩余超募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关于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4、2015 年 7 月 31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
见》、《关于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2015 年度,除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外,本人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考
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董事会决议执
行情况等,分享自己在熟知的专业领域和工作中的经验,并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
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
握公司的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15年度,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本人首先对所提供的议
案材料认真进行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咨询,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
观性,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投资者
的知情权,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
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3、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
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
权益的能力。
    五、履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15 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认真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利用自
身的专业知识,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
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管理。
    六、对公司的建议
    希望公司能在原有优势领域继续发扬优势,加快推进新领域智能用电云服务
项目的实施,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地向前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股东。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 2015 年度工
作的配合和大力支持。




                                                  独立董事:李云彬
                                                  2016 年 2 月 24 日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定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规定,在 2015 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的运作情
况,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1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参加会议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六次。本人因是 2015 年 4 月 24 日开始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因此本人 2015 年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四次董事会会议,无
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本人对任期内的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经认
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15 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和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 年,本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独
立、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
    1、2015 年 7 月 15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 关
于剩余超募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关于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2、2015 年 7 月 31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
见》、《关于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2015 年度,除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外,本人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考
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董事会决议执
行情况等,分享自己在熟知的专业领域和工作中的经验,并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
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
握公司的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15年度,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本人首先对所提供的议
案材料认真进行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咨询,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
观性,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投资者
的知情权,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
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3、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
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
权益的能力。
    五、履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
员会委员,2015 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
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认真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就公
司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
运作,健全公司内控管理。
    六、对公司的建议
    希望公司能在原有优势领域继续发扬优势,加快推进新领域智能用电云服务
项目的实施,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地向前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股东。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 2015 年度工
作的配合和大力支持。




                                                  独立董事:周定华
                                                    2016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