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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联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7-22  

						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16-044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于 2016 年 7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以电话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 9 名,实
际参会董事 9 名,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胡敏先生主持,经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对外提供财务
资助管理制度》。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孙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控股孙公司南京新联智慧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能
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照球持
有智慧能源 1.1%股权,因此回避该议案表决。
    《关于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同
意意见,相关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
对外投资的议案》。
    《关于控股孙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
司南京志达电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南京志达电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志达
电力”)的全部股权,其中向智慧能源转让80%,向江苏中电科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20%。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照球持有智慧能源1.1%股权,因此回避该议案
表决。
    《关于转让子公司南京志达电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公告》登载于《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子公
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同意将全资子公司南京新联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联能源”)100%
股权全部转让给控股子公司江苏瑞特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因公司战略规划调整,
投资建设智能用电云服务项目,向能源综合服务商转型;随着新联能源向园区抄
表、节能等能源服务业务发展,为更好地优化资源配置,因此,董事会决定终止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尚未实施,终止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产生
不利影响。
    六、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
司南京新联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南京新联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100%股权转让给
智慧能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照球持有智慧能源1.1%股权,因此回避该议案
表决。
    《关于转让子公司南京新联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公告》登载于《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