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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联电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12-07  

						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16-065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于 2016 年 12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1
月 25 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
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路国军先生召集和主持,经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
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监事会同意提名路国军先生、曾宪明先生为公司第
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
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拟聘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
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
期三年。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进行了认
真的审议,认为:公司此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不属于对
募投项目实质性变更,未实质改变项目的投向和项目基本建设内容,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方式,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
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
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和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运用自有闲置
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
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简历


    路国军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 年 8 月出生,大学专科,
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南京新联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技术管理员、南京新联电子
仪器有限责任公司科技部经理、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科技质量部经理、工
会主席,现任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南京新联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党总支书记。
    路国军先生通过持有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而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曾宪明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1963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
历,工程师、会计师。曾任南京金箔集团装饰工程公司和金宝纸箱有限公司主办
会计、金元宝大酒店财务经理、南京金陵金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监事,金
箔集团金蕾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南京金海箔业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经理,南京
金箔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南京新联电讯仪器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南京新联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审计部经理,南京新联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致德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维智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南京新联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南
京新联电能云服务有限公司、南京新联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南京新联软件有限
责任公司、南京志达电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云南耀邦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和内
蒙古成为电能服务有限公司监事。
    曾宪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
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