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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联电子: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2017-04-27  

						             安信证券关于新联电子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京
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电子”或“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对新联电子 2016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京新联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6 号)核准,
公司向 6 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28,449,096 股,每股面
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5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49,999,998.96 元,
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8,417,621.53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1,321,582,377.43 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4 月 6 日全部到位,业经天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16)第 00056 号《验
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1,321,582,377.43 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3,773,025.18 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
额 19,722,053.83 元,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 1,277,531,406.08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1,277,531,406.08 元,其中银
行 活 期 存 款 9,531,406.08 元 、 七 天 通 知 存 款 23,000,000.00 元 、 定 期 存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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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信证券关于新联电子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945,000,000.00 元,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300,000,000.00 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类型             存储金额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6490188001133227    活期存款          512,218.39
    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分行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6490181002000312    定期存款       205,000,000.00
    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分行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6490053000160459    定期存款         30,000,000.00
    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分行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93120154800002608    活期存款         3,309,618.59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理财产品          保本型        300,000,000.00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
南京新联电能云服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6490188001133309    活期存款       3,781,823.09
   务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分行
南京新联电能云服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6490181001946393   7 天通知存款      5,000,000.00
   务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分行
南京新联电能云服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6490181002004313   7 天通知存款      18,000,000.00
   务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分行
南京新联电能云服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6490181002000573    定期存款       450,000,000.00
   务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分行
南京新联智慧能源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6490188001189918    活期存款         1,927,746.01
  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分行
南京新联智慧能源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6490181001978245    定期存款       220,000,000.00
  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分行
南京新联智慧能源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6490181001985475    定期存款         40,000,000.00
  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分行

                                      合 计                                      1,277,531,406.0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
     2016 年 4 月 26 日,公司和安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以
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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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联电能云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服务公司”)作为共同方与光大银
行、安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因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2016 年 6 月 29 日,公司、公司控股孙公司
南京新联智慧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能源公司”)作为共同方与光
大银行、安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6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
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智能用电云服务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6,377.30 万元。具体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
子公司云服务公司。经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及 2016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向云服务公司增资 8 亿元,云服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0 亿元(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34)。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向云服务公司增资 8 亿元。
    2、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云服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出资 2.6 亿元与李照球等 43 位公司员工共同出资
设立智慧能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6-035)。报告期内,云服务公司实际出资 2.6 亿元。
    3、2016 年 5 月,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智能用电云服务项目”包括三部分:总部建设(网上云服务平台建设)、用户
侧设备生产及安装、线下服务网点建设,实施主体为云服务公司。经公司第三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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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信证券关于新联电子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实施主体的议案》,将线下服务网点建设改由云服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智
慧能源公司承接实施,由其负责线下服务网点的投资建设和管理。(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36)
    4、2016 年 12 月,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线下服务网点建设”的
实施方式。为了加快线下服务业务的开展,利用当地资源,迅速抢占市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智慧能源公司将“线下服务
网点建设”由原来的在用户集中区域建立电能服务网点,规划建设 50 个,每个
网点平均需投入金额 600 万元,变更为通过新设网点、增资或收购当地电能服务
企业部分股权等方式,以全资、控股或参股的形式建设线下服务网点,并根据实
际业务开展情况确定网点的数量和地点,以及各服务网点的资金投入金额。(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66)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三)闲置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6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16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办
理实施相关事项,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的金额为 30,000 万元。
    (四)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不当使用及披露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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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新联电子编制的《2016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新联电子 2016 年度募集资
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安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长、董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
经理、注册会计师等人员访谈,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抽查了募集资
金支付凭证和合同,查阅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募集资
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会计师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
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
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安信证券认为:
    1、新联电子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账户未存放非募集资金,
也未用作其它用途,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2、新联电子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
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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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32,158.2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377.3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377.3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项目达
                     是否已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到预定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变更项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可使用                到预计
资金投向             目(含部                总额(1)      入金额                  (%)(3)=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总额                                 (2)                  状态日                 效益
                     分变更)                                                      (2)/(1)                                     化
                                                                                                 期
   承诺投资项目
                                                                                            2019 年
智能用电云服务项目     否      132,158.24 132,158.24    6,377.30     6,377.30     4.83%     12 月 31              不适用      否
                                                                                            日


      合 计             -      132,158.24 132,158.24    6,377.30     6,377.30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未发生重大变化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6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16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智能用电云服务项目”线下服务网点
                     建设的实施主体由南京新联电能云服务有限公司变更为其控股子公司南京新联智慧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2016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16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三次
施方式调整情况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智慧能源公司将“线下
                     服务网点建设”由原来的在用户集中区域建立电能服务网点,规划建设 50 个,每个网点平均需投入金额 600
                     万元,变更为通过新设网点、增资或收购当地电能服务企业部分股权等方式,以全资、控股或参股的形式
                     建设线下服务网点,并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确定网点的数量和地点,以及各服务网点的资金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不适用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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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信证券关于新联电子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承诺按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根据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保本型理
用途及去向
                     财产品余额为 3 亿元,尚未使用的其它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公司已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管理募集资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金,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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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信证券关于新联电子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肖江波                                孙素淑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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