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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联电子: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7-04-2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新联电子(002546)

保荐代表人姓名:肖江波                   联系电话:021-35082008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素淑                   联系电话:021-3508298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代表人审阅了公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司历次信息披露文件,并提出了相应
                                          的修改及完善意见。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代表人无未及时
数                                        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情形。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代表人督导公司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代表人督导公司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并提出相应的改
                                          善建议。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1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募集资金
                                       账户现场查询、审阅项目资料,现场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查访项目情况等方式了解募集资金项
披露文件一致                           目进展与信息披露文件的一致性。公
                                       司募集资金进展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已按照规定向证监
送                                     局、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现场检查未发现问题,无需整改。
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3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代表人未发表过
见                                     非同意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代表人督导公司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履行职责,并提出相应的改善建议。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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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代表人记录并保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存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6 年 12 月 23 日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代表人对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
                                        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培训,包括监管部门新发布的股票上
                                        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通知、办法、
                                        备忘录等相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违规
                                        案例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不存在问题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不存在问题                不适用
执行
3.“三会”运作            不存在问题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问题                不适用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不存在问题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不存在问题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不存在问题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不存在问题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不存在问题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3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不存在问题                       不适用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不存在问题                   不适用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公司前身南京新联电子仪器有
限责任公司转让相应公司股权的
                                    是         不适用
行为被税务部门追缴所得税税收
及相关费用承担承诺
 3.关于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4.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
                                    是         不适用
现金分红承诺
 5.自 2015 年 7 月 16 日起六个月
                                    是         不适用
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6.自 2015 年 7 月 16 日起六个月
内,通过合理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是         不适用
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
增持的公司股票承诺
 7.自 2016 年 1 月 15 日起一年
内不减持其直接持有或通过资管 是                不适用
计划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承诺
 8.江苏瑞特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未
来三年(即 2014、2015、2016 年) 是            不适用
利润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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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原保荐代表人马益平先生因离职原因,
                                         由孙素淑接替。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无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5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肖江波:                孙素淑: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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