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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联电子: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4-27  

						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17-014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定召开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7 年 5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 年 5 月 17 日—2017 年 5 月 18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17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家园中路 28 号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7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五)
    8、出席对象
    (1)截止 2017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7 年 4 月 27 日的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上进行述职。
    公司将对以上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17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二)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00
(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 2017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6 点送达)。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西门子路 39 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
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须在 2017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6 点前送达本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
    公司证券部联系人:朱忠明、王燕
    电话:025-69691766
    传真:025-69691747
    邮箱:wy@njxldz.com
    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西门子路 39 号
    邮编:211100
    2、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含
授权委托书原件, 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二)提前半小时到会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6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546
    2. 投票简称:新联投票
    3.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议案 1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议案 2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议案 3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00
       议案 4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00
       议案 5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00
       议案 6       《关于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6.00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 7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00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5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 2017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并代
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1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2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3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 4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 5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议案 6
         案》

议案 7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注:1、请在相应议案后的表决意见栏目下“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
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