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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联电子: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2017-04-27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 天运[2017]核字第 90153 号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JONTE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天运[2017]核字第 90153 号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6 年度《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

关材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上述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合理确信

贵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

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作出职业

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贵公

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晓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娄新洁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6】126 号)核准,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 6 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28,449,096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

行价格 为 10.5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49,999,998.96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

费用人民币 28,417,621.53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21,582,377.43 元。上

述募集资金于 2016 年 4 月 6 日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出具了天衡验字(2016)00056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1,321,582,377.43 元 ,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63,773,025.18 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9,722,053.83 元,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 1,277,531,406.08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277,531,406.08 元,其中银行活期存款

9,531,406.08 元、七天通知存款 23,000,000.00 元、定期存款 945,000,000.00 元,银行保

本型理财产品 300,000,000.00 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类型            存储金额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6490188001133227     活期存款           512,218.39
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分行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6490181002000312     定期存款       205,000,000.00
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分行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6490053000160459     定期存款        30,000,000.00
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分行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93120154800002608     活期存款         3,309,618.59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理财产品          保本型         300,000,000.00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
南京新联电能云服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6490188001133309    活期存款        3,781,823.09
务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分行
南京新联电能云服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6490181001946393   7 天通知存款       5,000,000.00
务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分行
南京新联电能云服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6490181002004313   7 天通知存款      18,000,000.00
务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分行
南京新联电能云服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6490181002000573    定期存款        450,000,000.00
务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分行
南京新联智慧能源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6490188001189918    活期存款          1,927,746.01
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分行
南京新联智慧能源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6490181001978245    定期存款        220,000,000.00
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分行
南京新联智慧能源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6490181001985475    定期存款         40,000,000.00
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分行

                           合 计                                             1,277,531,406.0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6年4月26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分

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

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新联电能云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服务公司”)作为公司的共

同方与光大银行、安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

体,2016年6月29日,公司控股孙公司南京新联智慧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能

源公司”)作为公司的共同方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

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6-027、2016-043)

     三、2016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智能用电云服务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实际

使用募集资金6,377.30万元。具体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云服

务公司。经公司于2016年5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6年5月25日召开的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云服务公司增资8.00亿元,云服

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

公告,公告编号: 2016-034)。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向云服务公司增资8.00亿

元。

    2、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云服务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出资2.60亿元与李照球等43位公司员工共同出资设立智慧能源公司(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35)。报告期内,

云服务公司实际出资2.6亿元。

    3、2016年5月,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用电云

服务项目”包括三部分:总部建设(网上云服务平台建设)、用户侧设备生产及安装、线下服

务网点建设,实施主体为云服务公司。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的议案》,将线下服务网点建设改由

云服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智慧能源公司承接实施,由其负责线下服务网点的投资建设和管

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36)

    4、2016年12月,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线下服务网点建设”的实施方式。为了

加快线下服务业务的开展,利用当地资源,迅速抢占市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

案》,同意智慧能源公司将“线下服务网点建设”由原来的在用户集中区域建立电能服务网点,

规划建设 50 个,每个网点平均需投入金额600.00万元,变更为通过新设网点、增资或收购

当地电能服务企业部分股权等方式,以全资、控股或参股的形式建设线下服务网点,并根据

实际业务开展情况确定网点的数量和地点,以及各服务网点的资金投入金额。(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66)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三) 闲置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6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16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

起两年内有效。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30,000.00 万元。

    (四)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

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5 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32,158.2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377.3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377.3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项目达
                     是否已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到预定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变更项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可使用                到预计
资金投向             目(含部               总额(1)     入金额                  (%)(3)=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总额                                (2)                  状态日                 效益
                     分变更)                                                   (2)/(1)                                      化
                                                                                               期
   承诺投资项目
                                                                                          2019 年
智能用电云服务项目     否      132,158.24 132,158.24 6,377.30 6,377.30          4.83%     12 月 31              不适用      否
                                                                                          日


      合 计             -      132,158.24 132,158.24 6,377.30 6,377.30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未发生重大变化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6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16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智能用电云服务项目”线下服务
                     网点建设的实施主体由南京新联电能云服务有限公司变更为其控股子公司南京新联智慧能源服务有限公
                     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2016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16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三次
施方式调整情况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智慧能源公司将“线下
                     服务网点建设”由原来的在用户集中区域建立电能服务网点,规划建设 50 个,每个网点平均需投入金额 600
                     万元,变更为通过新设网点、增资或收购当地电能服务企业部分股权等方式,以全资、控股或参股的形式
                     建设线下服务网点,并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确定网点的数量和地点,以及各服务网点的资金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不适用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承诺按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根据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保本
用途及去向
                     型理财产品余额为 3.00 亿元,尚未使用的其它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公司已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管理募集资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金,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