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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联电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2017-04-27  

						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17-016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目前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6 号)核准,公司向 6 名发行对象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28,449,096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5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49,999,998.96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
民币 28,417,621.53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21,582,377.43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6 年 4 月 6 日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出具了天衡验字(2016)00056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2016 年 4 月 26
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分别与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南京城南支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新联电能云服务有限公司作为
公司的共同方与光大银行、安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2016 年 6 月 29 日,公司控股孙公司南京新联智慧能源
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共同方与光大银行、安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为方便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在浦发
银行南京城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93120154800002608),同时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南京建邺支
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目前该新专户正在向银行申请办理中。
    截至 2017 年 4 月 25 日,原公司名下浦发银行南京城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
号为 93120154800002608)的余额为 300,067,397.55 元(其中 3 亿元用于购买
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将于 2017 年 6 月 13 日到期),待理财产品到期后,公司
将上述原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全部转至公司在浦发银行南京
建邺支行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并注销原公司名下浦发银行南京城南支行募
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将及时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浦发银行南京建邺支行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公司其它募集资金专户不变。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专户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未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