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关于新联电子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京 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电子”或“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对新联电子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京新联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6 号)核准, 公司向 6 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28,449,096 股,每股面 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5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49,999,998.96 元, 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8,417,621.53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1,321,582,377.43 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4 月 6 日全部到位,业经天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16)第 00056 号《验 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1,321,582,377.43 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8,301,601.09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47,667,460.48 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13,205,544.68 元,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 1,287,120,461.63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 安信证券关于新联电子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1,287,120,461.63 元,其中银 行活期存款 7,120,461.63 元、七天通知存款 30,000,000.00 元、银行保本型理财产 品 1,250,000,000.00 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类型 存储金额 中国光大银行股 南 京新 联 电子 份有限公司南京 76490188001133227 活期存款 99,814.03 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 南 京新 联 电子 行股份有限公司 93180154740002612 活期存款 489,025.66 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建邺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 南 京新 联 电子 七天通知 行股份有限公司 93180076801900000061 7,00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存款 南京建邺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 结构性存 南 京新 联 电子 行股份有限公司 理财产品 款(保本 12,00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建邺支行 型) 上海浦东发展银 结构性存 南 京新 联 电子 行股份有限公司 理财产品 款(保本 563,00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建邺支行 型) 南 京新 联 电能 中国光大银行股 云 服务 有 限公 份有限公司南京 76490188001133309 活期存款 3,143,391.30 司 分行 南 京新 联 电能 中国光大银行股 结构性存 云 服务 有 限公 份有限公司南京 76490053000542063 款(保本 423,000,000.00 司 分行 型) 南 京新 联 电能 中国光大银行股 七天通知 云 服务 有 限公 份有限公司南京 76490181002158291 10,000,000.00 存款 司 分行 南 京新 联 智慧 中国光大银行股 能 源服 务 有限 份有限公司南京 76490188001189918 活期存款 3,388,230.64 公司 分行 南 京新 联 智慧 中国光大银行股 七天通知 能 源服 务 有限 份有限公司南京 76490181002071768 3,000,000.00 存款 公司 分行 南 京新 联 智慧 中国光大银行股 七天通知 能 源服 务 有限 份有限公司南京 76490181002008657 10,000,000.00 存款 公司 分行 南 京新 联 智慧 上海浦东发展银 结构性存 能 源服 务 有限 行股份有限公司 理财产品 款(保本 252,000,000.00 公司 南京建邺支行 型) 2 安信证券关于新联电子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合 计 1,287,120,461.6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 2016 年 4 月 26 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 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新联电能云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服务公司”) 作为公司的共同方与光大银行、安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2016 年 6 月 29 日,公司控股孙公司南京新联智慧 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能源公司”)作为公司的共同方与光大银行、 安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方便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 2017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注销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93120154800002608),同 时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户。2017 年 6 月 13 日公司与安信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详见公司在《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27、2016-043、2017-02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智能用电云服务项目”,报告期 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830.16 万元。具体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 安信证券关于新联电子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1、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 子公司云服务公司。经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及 2016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向云服务公司增资 8.00 亿元,云服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0.00 亿元, 并于 2016 年增资完毕。 2、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云服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出资 2.60 亿元与李照球等 43 位公司员工共同出资 4,000.00 万元设立智慧能源公司,注册资本为 3.00 亿元,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 并于 2016 年全部出资到位。 3、2016 年 5 月,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智能用电云服务项目”包括三部分:总部建设(网上云服务平台建设)、用户 侧设备生产及安装、线下服务网点建设,实施主体为云服务公司。经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实施主体的议案》,将线下服务网点建设改由云服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智 慧能源公司承接实施,由其负责线下服务网点的投资建设和管理。 4、2016 年 12 月,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线下服务网点建设”的 实施方式。为了加快线下服务业务的开展,利用当地资源,迅速抢占市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智慧能源公司将“线下服务 网点建设”由原来的在用户集中区域建立电能服务网点,规划建设 50 个,每个 网点平均需投入金额 600.00 万元,变更为通过新设网点、增资或收购当地电能 服务企业部分股权等方式,以全资、控股或参股的形式建设线下服务网点,并根 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确定网点的数量和地点,以及各服务网点的资金投入金额。 5、2019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同意增加云服 务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康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中分项“线下服务网点 建设”的实施主体,且云服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南京康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增 资 2000 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4 安信证券关于新联电子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三)闲置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6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16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办 理实施相关事项,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2017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 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不超过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 2.5 亿元额度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18 年 5 月 24 日止(与原 10 亿元额度有效期截至日一致)。本次增 加 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总额度将为不超过人民币 12.5 亿元。 2018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拟使用 不超过 1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之内有效。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的金额为 125,000.00 万元。 (四)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 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5 安信证券关于新联电子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新联电子编制的《2018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新联电子 2018 年度募集资 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安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长、董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 经理、注册会计师等人员访谈,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抽查了募集资 金支付凭证和合同,查阅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募集资 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会计师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 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 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安信证券认为: 1、新联电子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账户未存放非募集资金, 也未用作其它用途,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2、新联电子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 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6 安信证券关于新联电子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2,158.2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830.1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766.7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项目达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累 到预定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 性是否发 计投入金额 可使用 到预计 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3)=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2) 状态日 效益 变更) (2)/(1) 化 期 承诺投资项目 2021 年 智能用电云服务 否 132,158.24 132,158.24 4,830.16 14,766.75 11.17% 12 月 31 ---- 否 否 项目 日 合 计 - 132,158.24 132,158.24 4,830.16 14,766.75 - - - - 项目投资进度慢于预期的原因:1、用户侧设备和云平台作为公司的新产品,需要与市场及其变化不断磨 合,并根据用户需求和技术发展完善产品技术和平台功能,同时前期市场培育阶段比预期的时间较长。2、“智 能用电云服务”项目规划实施时,互联网+智能配用电业务市场基本为空白,随着业务的推广和对该业务和模 式逐步被市场所接受,相关企业纷纷涉足该领域,市场竞争加剧,同时受电力改革进度放缓影响。3、 “智 能用电云服务”项目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一些中小企业开工不足或停产,企 未达到计划进度 业自身经营艰难,影响项目的推广,同时为控制经营风险,公司也加强了对用户的筛选和信用评估。4、对于 或预计收益的情 线下服务网点建设,为控制未来融合风险,公司先通过与各地电能服务商开展业务合作,建立良好关系,加 况和原因(分具体 深双方了解后,再根据双方合作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确定是否进行股权合作,使得线下服务网点建设相对滞 项目) 后。 2019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拟将智能用电云服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3 月 30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关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 未发生重大变化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 用途及使用进展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地点变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 2016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16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 目实施方式调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智能用电云服务项目”线下服务 情况 网点建设的实施主体由南京新联电能云服务有限公司变更为电能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京新联智慧能源服务 7 安信证券关于新联电子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16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智慧能源公司将“线下 服务网点建设”由原来的在用户集中区域建立电能服务网点,规划建设 50 个,每个网点平均需投入金额 600 万元,变更为通过新设网点、增资或收购当地电能服务企业部分股权等方式,以全资、控股或参股的形式建 设线下服务网点,并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确定网点的数量和地点,以及各服务网点的资金投入金额。 2019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募 集资金增资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同意增加云服务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康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中线 下服务网点建设的实施主体,且云服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南京康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2000 万元,该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先期投入及置 不适用 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 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 集资金结余的金 不适用 额及原因 公司承诺按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根据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2.50 亿元的闲 尚未使用的募集 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 资金用途及去向 品余额为 12.50 亿元,尚未使用的其他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 募集资金使用及 披露中存在的问 无 题或其他情况 8 安信证券关于新联电子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肖江波 孙素淑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