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联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17
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19-023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 2019 年 8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19 年 8 月 3 日以电话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
际参加董事 9 名,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胡敏先生主持,经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 年半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
《 2019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 登 载 于 2019 年 8 月 17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 2019 年 8 月 17 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登载于 2019 年 8 月
17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登载于 2019 年 8 月 17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