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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联电子: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3-28  

						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2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定召开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4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4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2020 年 4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2020 年 4 月 1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家园中路 28 号公司会议
室
     6、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
    7、股权登记日:2020 年 4 月 13 日(星期一)
    8、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9、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主体、子公司减资及股权
转让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将对以上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2
        1.00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5.00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7.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

        9.00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主体、子
        10.00                                                       √
                  公司减资及股权转让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20 年 4 月 16 日(星期四)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00
(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下午 16 点送达)。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门子路 39
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
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须在 2020 年 4 月
16 日下午 16 点前送达本公司)。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3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彭辉、陆祥荣
   电话:025-69691766
   传真:025-69691747
   邮箱:luxiangrong@xldz.com
   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门子路 39 号
   邮编:211100
   2、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含
授权委托书原件, 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二)提前半小时到会场。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7 日




                                  4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546
    2. 投票简称:新联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4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 年 4 月 17 日 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
附件二: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并代
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5.00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6.00                                                    √
               专项报告》
   7.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8.00                                                    √
               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9.00                                                    √
               的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实
   10.00                                                   √
               施主体、子公司减资及股权转让的议案》
    注:1、请在相应议案后的表决意见栏目下“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

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表决意见内作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果委托人不作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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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指示,视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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