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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联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0-24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京
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对《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独立董事李云彬先生任期届满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
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都晓芳女
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补选独立董事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
东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都晓芳女士作为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
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担任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的能力。
    我们同意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
无异议后,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
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
利影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已制定相应管理制度,投资风险可控,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增加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
资理财额度,并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云彬、周定华、戴克勤
                                             2020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