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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联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2021-11-13  

                        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6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
                         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

东及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公司控股股东

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园”)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

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5,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实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

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2021 年 11 月 11 日, 公司收到创业园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创业园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1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

司股份 8,536,8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自减持计划公告日至 2021 年 11 月 11 日收市股东的减持进展情况:

股东名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称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南京新    大宗交易     2021 年 11 月 1 日     3.35      2,320,000     0.28%
联创业
园管理    大宗交易     2021 年 11 月 3 日     3.26      1,281,972     0.15%
有限公    大宗交易     2021 年 11 月 4 日     3.28      1,500,000     0.18%
   司         大宗交易      2021 年 11 月 8 日        3.29        2,058,661        0.25%
              大宗交易      2021 年 11 月 11 日       3.38        1,376,176        0.16%
                 合计                —                 —        8,536,809        1.02%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创业园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其转增股
 份。


 二、股东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 70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1 月 1 日—2021 年 11 月 11 日期间

 股票简称               新联电子             股票代码                  002546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等)
          A股                             8,536,809                         1.02

         合   计                          8,536,809                         1.0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
                              不适用
来源(可多选)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326,068,903          39.09      317,532,094           38.0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26,068,903      39.09         317,532,094   38.0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
                     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公司控
                     股股东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园”)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行已作出的承诺、
                     25,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其中,通过集
意向、计划
                     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
                     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
                     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本次减持情况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
                     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                            是□    否
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
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
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    否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创业园本次减持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
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