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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联电子: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定华)2022-02-26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定华)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
工作职责,出席相关会议,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1 年任期内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因本人在公司任职满 6 年,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离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职务。2021 年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了 1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情
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
     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1               1              0             0                  否

      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过认真审议,均投了
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021 年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2021 年,我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独立、谨慎、公正地对公司
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的                                                    发表独立意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时间                                                        见的类型
                        1.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1年3月25日
                        2. 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
 1      第五届董事会                                                         同意
                           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七次会议
                        3. 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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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5.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同意

                      6. 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7.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8.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同意

                      9. 对公司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1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11.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
                                                                         同意
                          划》的独立意见
                      12. 对《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
                                                                         同意
                          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任期内,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
委员,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过程,多方听取意见,并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保
障,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公司战略发展相关会议;作为提名委员
会召集人,本人积极组织、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董事的候选人工作经历和任
职资格进行审查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
会议,对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公司财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任期内,本人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
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和沟
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公司所在行业的发展趋
势和市场变化,及时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与规划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着诚信、勤勉的原则,从多方面关注上市公司动
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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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
    2、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董事会会议各项议题的讨论和审议,并利用自
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不
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出具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为提高保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自身能力,本人一直注重学习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
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
和理解,为公司的风险防范和规范运作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事项
    1、任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任期内,没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任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在此,感谢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工作的配合和
大力支持!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
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股东!


                                        独立董事:周定华
                                        2022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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