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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联电子: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2023-04-15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是/否/不适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事项                                       说明
                                                                   用
一、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运作
1、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是否为专职,并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
                                                                 是
任免。
2、公司是否设立独立于财务部门的内部审计部门,是否配置专职内
                                                                 是
部审计人员。
3、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              是
4、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如下事项进行一次检查:            ---              ---
(1)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是
(2)对外担保                                                    是
(3)关联交易                                                    是
(4)证券投资                                                    是
(5)风险投资                                                    是
                                                                           报告期内,公司未
(6)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不适用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7)购买和出售资产                                              是
(8)对外投资                                                    是
(9)公司大额资金往来                                            是
(10)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是
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
                                                                 是
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
6、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是
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按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是
和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二、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是
2、公司是否指派或者授权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负责查看互
                                                                 是
动易网站上的投资者提问,并及时、完整进行回复。
3、公司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前是否要求特定对象签署承诺书。          是
4、公司每次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是否编制《投
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将该表及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演示文稿、
                                                                 是
提供的文档等附件(如有)及时在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同时在
公司网站(如有)刊载。
三、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对内幕信息的保
密管理及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登记管       是
理做出规定。
2、公司是否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填写《上市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员档案》并在筹划重大事项时形成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相       是
关人员是否在备忘录上签名确认。
3、公司是否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相关重大事项公告后 5 个交
易日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买卖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
行自查。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       是
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是否进行核实、追究责任,并
在 2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深交所和当地证监局。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
偶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是否以书面方式将其买卖计划通       是
知董事会秘书。
5、公司关联交易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
                                                                 是
披露义务。
四、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
1、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子公司是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是
并及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
                                                                 是
一次审计,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
3、除金融类企业外,公司是否未将募集资金投资于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
未将募集资金用于风险投资、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是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或者用于质押、委托贷款以及其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投资。
4、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司
应当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
                                                               不适用
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并对外披
露。
五、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10 个交易日内通过深交所
业务专区“资料填报:关联人数据填报”栏目向深交所报备关联人信
                                                                 是
息。关联人及其信息发生变化的,公司是否在 2 个交易日内进行更
新。公司报备的关联人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是否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
                                                                 是
的资金往来情况。
3、公司是否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制定相
                                                                 是
应的审议程序,并得以执行。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是
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间接和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六、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
                                                                 是
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
2、公司对外担保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
                                                                是
披露义务。
七、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对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
和审议程序,有关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深交所      是
业务规则的规定。
2、公司重大投资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
                                                                是
披露义务。
3、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司未在
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      是
资。
八、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签署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声明及承诺书》并报深交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的,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在其完成变更的      是
一个月内完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的签署和备
案工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已签署并及时更新《董事、
                                                                是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后报深交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
                                                                        独董姓名 天数
3、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独立董事是否每年利用不少于十天的时间,
                                                                        戴克勤   12
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是
                                                                        都晓芳   12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
                                                                        李正飞   12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