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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春兴精工: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3-04-25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13-020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3 年 4 月




                                                                                           1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孙洁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华晨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华晨侃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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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3 年 1-3 月               2012 年 1-3 月
                                                                                                         (%)

营业收入(元)                                  237,252,468.64                162,323,263.40                      46.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5,719,435.45                  2,947,476.24                      433.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5,364,000.42                  2,759,148.93                      456.84%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1,059,234.56               -20,220,442.92                       -53.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2                      2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2                      2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5%                        0.34%                     1.7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
                                       2013 年 3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

总资产(元)                                   1,614,333,049.40             1,457,707,382.14                      10.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74,234,879.28                758,854,367.02                       2.0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84,781.2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69,493.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200.5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6,962.70

所得税影响额                                                                  73,675.98

合计                                                                         355,435.03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1,106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孙洁晓           境内自然人              51.02%      144,900,000       144,900,000 质押                 103,500,000

袁静             境内自然人               5.67%       16,100,000        16,100,000

上海赛捷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3.45%        9,800,000         9,800,000
伙)

中国建设银行-
华宝兴业多策略
                 其他                     0.89%        2,519,741
增长证券投资基
金

申银万国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客户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8%        2,210,188
信用交易担保证
券账户

赵东明           境内自然人                0.7%        2,000,000         2,000,000

杜漫丽           境内自然人               0.52%        1,476,500

王琦             境内自然人               0.51%        1,449,648

杜红军           境内自然人               0.49%        1,398,000

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客户信用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9%        1,380,105
交易担保证券账
户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多策略
                                                                         2,519,741 人民币普通股           2,519,741
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2,210,188 人民币普通股           2,210,188
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杜漫丽                                                                   1,476,500 人民币普通股           1,476,500

王琦                                                                     1,449,648 人民币普通股           1,449,648

杜红军                                                                   1,398,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98,00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
                                                                         1,380,105 人民币普通股           1,380,105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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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宪臣                                                              1,326,850 人民币普通股        1,326,850

张燕                                                                1,298,649 人民币普通股        1,298,64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
                                                                    1,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00,000
专用账户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
                                                                    1,050,500 人民币普通股        1,050,500
购回专用账户

                               公司前十大股东中,孙洁晓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袁静与孙洁晓为夫妻关系。除以上情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况外,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说明
                               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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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情况
1、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了83.8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新增银行贷款资金部分尚未使用。
2、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了42.81%,主要原因系票据到期承兑。
3、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40.47% ,主要原因子公司工程款、设备款及预付货款增加。
4、其他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159.68,主要原因系股权投资款尚未达到长期股权投资确认要求。
5、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 增加2685.72% ,主要原因系发行集优票据一次性支付的服务费计入本科目。
6、预收账款较期初减少74.72%,主要原因系主要原因预收款对应的货物已交付履约。
7、长期借款本期较期初增加1.5亿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成功发行集优票据。
(二)损益情况
1、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46.16%,主要主要原因是公司机台利用率、良品率和订单执行状况均较去年同期改善
2、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增长37.27%,主要原因是本期营业收入增长较大,营业成本相应增长.
3、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减少64.57%,主要原因系本期缴纳的增值税较同期减少,附加税相应减少所。
4、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32.6%,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湖振费用去年尚未纳入合并及加大研发投入。
5、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比增长63.19%,主要原因是银行贷款和票据融资较上年同期增长,相应资金成本增加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长,主要原因是应收账款增长,相应计提坏账准备增加
7、营业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524.79%,主要原因是公司在销售拓展和产品成本控制方面采取了有效措施,改善了盈利状况。
8、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55.18%,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政府补助款较去年同期多。
9、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436.55%,主要原因系公司订单执行状况较去年同期改善、有效降低产品报废和物料耗费,促使
产品毛利率提升所致。
(三)现金流量情况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3.58%,主要原因是支付供应商货款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37.42%,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扩建及对外股权投资。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比增长增长1615.4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发行集合票据1.5亿元及新增贷款。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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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自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年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本
                                 本公司股东孙     次发行前已持
                                                                                       2011 年 2 月 18 报告期内,承诺
                                 洁晓(实际控制 有的发行人股        2011 年 02 月 18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日至 2014 年 2 各方均严格遵
                                 人)、袁静、郑 份,也不由发行 日
                                                                                       月 18 日       守上述承诺。
                                 海艳             人回购其持有
                                                  的股份。承诺期
                                                  限届满后,上述
                                                  股份可以上市
                                                  流通或转让。

                                                  其在 2009 年 12
                                                  月 15 日完成工
                                                  商变更登记手
                                                  续之增资股份
                                                  合计 600 万股
                                                  (其中赵东明
                                                  持有 100 万股、
                                                  赛捷投资持有
                                 股东赵东明、赛 490 万股、单兴                         2011 年 2 月 18 报告期内,承诺
                                                                    2011 年 02 月 18
                                 捷投资和单兴     洲持有 10 万                         日至 2014 年 2 各方均严格遵
                                                                    日
                                 洲               股),自股票上                       月 18 日       守上述承诺。
                                                  市之日起三年
                                                  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
                                                  其本次发行前
                                                  已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其
                                                  持有的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
                                 担任公司董事、
                                                  人员的股东孙
                                 监事、高级管理
                                                  洁晓、郑海艳、
                                 人员的股东关                                                         报告期内,承诺
                                                  黄培聪、王书
                                 于所持公司股                                                         各方均严格遵
                                                  强、于炳生承
                                 份流通限制和                                                         守上述承诺。
                                                  诺:在任职期间
                                 自愿锁定承诺
                                                  每年转让的股
                                 承诺
                                                  份不得超过其
                                                  所持有本公司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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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上
                                            述人员离职后
                                            半年内,不得转
                                            让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离
                                            任六个月后的
                                            十二个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出售
                                            发行人股票数
                                            量占本人所持
                                            有发行人股票
                                            数量的比例不
                                            超过 50%。

                                            1、在本承诺函
                                            签署之日起,本
                                            人除持有股份
                                            公司股权外,本
                                            人未直接或间
                                            接经营其他公
                                            司、企业或其他
                                            经营实体,未直
                                            接或间接经营
                                            任何与股份公
                                            司及其下属子
                                            公司经营的业
                                            务构成竞争或
                             公司实际控制
                                            可能构成竞争                               报告期内,承诺
                             人孙洁晓先生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的业务,本人与                             各方均严格遵
                             及其关联股东
                                            股份公司及其                               守上述承诺。
                             袁静女士
                                            下属子公司不
                                            存在同业竞争。
                                            2、自本承诺函
                                            签署之日起,本
                                            人将不直接或
                                            间接经营任何
                                            与股份公司及
                                            其下属子公司
                                            经营的业务构
                                            成竞争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业
                                            务,也不参与投
                                            资任何与股份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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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及其下属
                        子公司生产的
                        产品或经营的
                        业务构成竞争
                        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其他公司、
                        企业或其他经
                        营实体。3、自
                        本承诺函签署
                        之日起,如股份
                        公司及其下属
                        子公司进一步
                        拓展产品和业
                        务范围,本人保
                        证不直接或间
                        接经营任何与
                        股份公司及其
                        下属子公司经
                        营拓展后的产
                        品或业务相竞
                        争的业务,也不
                        参与投资任何
                        与股份公司及
                        其下属子公司
                        生产的产品或
                        经营的业务构
                        成竞争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其
                        他公司、企业或
                        其他经营实体。
                        4、在本人与股
                        份公司存在关
                        联关系期间,本
                        承诺函为有效
                        之承诺。如上述
                        承诺被证明为
                        不真实或未被
                        遵守,本人将向
                        股份公司赔偿
                        一切直接和间
                        接损失,并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
                        任。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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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无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
                                      是
作出承诺

承诺的解决期限                        不适用

解决方式                              不适用

承诺的履行情况                        严格履行


四、对 2013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380%       至                        410%
动幅度(%)

2013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3956.16      至                      4203.42
动区间(万元)

2012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824.2
元)

                                               公司预计随 2013 年通信行业景气度回升、内部落实挖潜增效措施,销售收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入和净利润均将实现同比较大增幅。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 洁 晓

                                                                            2013 年 4 月 26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