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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春兴精工: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3-10-27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13-042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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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洁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华晨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华晨侃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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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

总资产(元)                                 1,663,572,466.47               1,457,707,382.14                         14.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84,775,523.69                    758,854,367.02                        3.42%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56,838,228.10                     30.34%          879,496,664.58                32.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431,033.65                  405.48%           27,006,860.53               161.52%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9,501,087.17                  189.71%           26,000,341.77               176.27%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22,019,544.03               -83.41%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300%                       0.1                1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                   300%                       0.1                1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5%                    1.12%                     3.5%                2.3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0,836.9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822,279.75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1,00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25,616.76

减:所得税影响额                                                                 309,307.26

合计                                                                            1,006,518.7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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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4,29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孙洁晓           境内自然人              51.02%     144,900,000        144,900,000 质押                  139,500,000

袁静             境内自然人               5.67%      16,100,000         16,100,000

上海赛捷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3.45%       9,800,000          9,800,000
伙)

中国农业银行-
大成创新成长混
                 其他                     2.28%       6,469,784                   0
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

中国建设银行-
华宝兴业多策略
                 其他                     0.93%       2,650,941                   0
增长证券投资基
金

赵东明           境内自然人                0.7%       2,000,000                   0

招商证券股份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8%       1,633,844                   0
限公司

李洪滨           境内自然人               0.54%       1,527,000                   0

王琦             境内自然人               0.52%       1,485,816                   0

张燕             境内自然人               0.48%       1,361,00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创新成长混
                                                                         6,469,784 人民币普通股            6,469,784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多策略
                                                                         2,650,941 人民币普通股            2,650,941
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33,844 人民币普通股            1,633,844

李洪滨                                                                   1,527,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27,000


                                                                                                                         4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王琦                                                                 1,485,816 人民币普通股          1,485,816

张燕                                                                 1,361,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61,000

李春宇                                                               1,148,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48,000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新 76
                                                                     1,129,100 人民币普通股          1,129,100
号资金信托合同

黄天禄                                                                 956,883 人民币普通股           956,883

顾健礼                                                                 912,928 人民币普通股           912,928

                                公司前十大股东中,孙洁晓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袁静与孙洁晓为夫妻关系。除以上情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况外,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说明
                                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股东李春宇在报告期因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持有公司股份 1,148,000 股,持股比例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1.04%;股东黄天禄在报告期因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持有公司股份 956,883 股,持股比例
(如有)
                                为 0.87%。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5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了36.0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取得银行贷款资金尚未使用。
(2)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了39.53%,主要原因系本期票据背书转让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了131.07%,主要系预付在建工程进度款增加。
(4)存货较期初增加了30.35%,主要原因系预测订单增加,增加了存货。
(5)其他流动资产增加了135.39%,主要系未摊销完的待摊费用。
(6)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了36.94%,主要原因系增加模具车间投资。
(7)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增加了2382.79%,主要原因系发行集合票据服务费计入所致。
(8)递延所得税较期初减少了37.06%,主要原因系本期利润增加导致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
(9)预收账款较期初增加了93.96%,主要原因系新客户增加,预收客户货款。
(10)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了35.91%,主要原因系期初退税款已到账。
(11)应付利息较期初增加了882.07%,主要原因系计提的长期借款利息。
(12)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了74.89%,主要原因系公司购买相关服务费用增加,导致未到期款增加。
2、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了32.26%,主要原因是公司机台利用率、良品率和订单执行状况均较去年同期改善。
(2)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58.22%,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
(3)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4.60%,主要原因系本期中长期融资增加导致融资费用上升。
(4)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45.03%,主要原因系本期应收账款增加导致坏账损失风险增加。
(5)利润总额较同期增加了102.75%,主要原因是公司在销售拓展和产品成本控制方面采取了有效措施,改善了盈利状况。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减少了83.41%,主要原因系本期供应商应付票据到期款增加。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增加了194.61%,主要原因系公司子公司厂房投资款及模具项目投资。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本公司股东孙   自股票上市之   2011 年 02 月 18 2011 年 2 月 18 报告期内,承诺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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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晓(实际控制 日起三年内,不 日                      日至 2014 年 2 各方均严格遵
人)、袁静、郑 转让或者委托                           月 18 日       守上述承诺。
海艳             他人管理其本
                 次发行前已持
                 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其持有
                 的股份。承诺期
                 限届满后,上述
                 股份可以上市
                 流通或转让。

                 其在 2009 年 12
                 月 15 日完成工
                 商变更登记手
                 续之增资股份
                 合计 600 万股
                 (其中赵东明
                 持有 100 万股、
                 赛捷投资持有
股东赵东明、赛 490 万股、单兴                         2011 年 2 月 18 报告期内,承诺
                                   2011 年 02 月 18
捷投资和单兴     洲持有 10 万                         日至 2014 年 2 各方均严格遵
                                   日
洲               股),自股票上                       月 18 日       守上述承诺。
                 市之日起三年
                 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
                 其本次发行前
                 已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其
                 持有的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股东孙
                 洁晓、郑海艳、
担任公司董事、
                 黄培聪、王书
监事、高级管理
                 强、于炳生承
人员的股东关                                                         报告期内,承诺
                 诺:在任职期间 2011 年 02 月 18
于所持公司股                                          任职期间有效   各方均严格遵
                 每年转让的股      日
份流通限制和                                                         守上述承诺。
                 份不得超过其
自愿锁定承诺
                 所持有本公司
承诺
                 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上
                 述人员离职后
                 半年内,不得转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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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离
                                            任六个月后的
                                            十二个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出售
                                            发行人股票数
                                            量占本人所持
                                            有发行人股票
                                            数量的比例不
                                            超过 50%。

                                            1、在本承诺函
                                            签署之日起,本
                                            人除持有股份
                                            公司股权外,本
                                            人未直接或间
                                            接经营其他公
                                            司、企业或其他
                                            经营实体,未直
                                            接或间接经营
                                            任何与股份公
                                                                            承诺持续具有
                                            司及其下属子
                                                                            约束力,直至发
                                            公司经营的业
                                                                            生以下情形之
                                            务构成竞争或
                                                                            一时终止:春兴
                                            可能构成竞争
                                                                            精工的 A 股发
                                            的业务,本人与
                             公司实际控制                                   行申请终止;或
                                            股份公司及其                                     报告期内,承诺
                             人孙洁晓先生                    2011 年 02 月 18 发行的股票终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下属子公司不                                     各方均严格遵
                             及其关联股东                    日             止上市(但因任
                                            存在同业竞争。                                   守上述承诺
                             袁静女士                                       何原因暂时停
                                            2、自本承诺函
                                                                            止买卖除外);
                                            签署之日起,本
                                                                            本人不再是春
                                            人将不直接或
                                                                            兴精工控股股
                                            间接经营任何
                                                                            东、实际控制
                                            与股份公司及
                                                                            人。
                                            其下属子公司
                                            经营的业务构
                                            成竞争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业
                                            务,也不参与投
                                            资任何与股份
                                            公司及其下属
                                            子公司生产的
                                            产品或经营的
                                            业务构成竞争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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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其他公司、
                                            企业或其他经
                                            营实体。3、自
                                            本承诺函签署
                                            之日起,如股份
                                            公司及其下属
                                            子公司进一步
                                            拓展产品和业
                                            务范围,本人保
                                            证不直接或间
                                            接经营任何与
                                            股份公司及其
                                            下属子公司经
                                            营拓展后的产
                                            品或业务相竞
                                            争的业务,也不
                                            参与投资任何
                                            与股份公司及
                                            其下属子公司
                                            生产的产品或
                                            经营的业务构
                                            成竞争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其
                                            他公司、企业或
                                            其他经营实体。
                                            4、在本人与股
                                            份公司存在关
                                            联关系期间,本
                                            承诺函为有效
                                            之承诺。如上述
                                            承诺被证明为
                                            不真实或未被
                                            遵守,本人将向
                                            股份公司赔偿
                                            一切直接和间
                                            接损失,并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
                                            任。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不适用
(如有)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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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 2013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2013 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万
                                                                      3,000      至                               3,400
元)

201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8,924

                                            2013 年度,公司积极应对经济趋紧及竞争加剧的形势,对外强化市场拓展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及客户维护、稳步进军消费电子领域,对内推行精益管理和挖潜节流,产
                                            能利用率、良品率等各项指标改善,盈利能力提升。


五、证券投资情况

                             最初投资 期初持股 期初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账面 报告期损 会计核算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份来源
                             成本(元)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值(元) 益(元)      科目

合计                              0.00        0    --           0     --           0.00      0.00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
日期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
日期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          洁           晓


                                                                                              2013 年 10 月 28 日




                                                                                                                            10